国家基本药物文本规定抗结核药物(含复合剂)共11种。 包括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钠、乙胺丁醇、利福喷汀、链霉素、丙硫异烟胺以及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异烟肼利福平和异烟肼对氨基水杨酸钠复合制剂。
结核病系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消耗性传染病,又称疥病和“白色瘟疫”,是一种古老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治疗这种病症的药物为抗结核病药。现在普遍认为,结核病灶中存在4种不同状态的菌群,A群为持续生长繁殖菌,B群为间断繁殖菌,C群为酸性环境中半休眠状态菌,D群为完全休眠菌。
一线抗结核药物并非对所有代谢状态的细菌有效,例如链霉素对C群菌完全无效,只有吡嗪酰胺对此菌群作用最强。B、C群结核菌可保持在体内很长时间,化疗药物应使用足够的疗程才能杀灭。
扩展资料
在确定治疗原则和选择疗法之前,应确定结核病的类型和现阶段病灶进展及好的情况,并检查肺以外其他部位有无活动性结核存在。同时遵循以下治疗原则:
1、早期病变中的细菌多,药物容易发挥作用;
2、剂量适宜既能发挥最大杀菌或抑菌作用,同时患者也易耐受,毒性反应不大;
3、联合用药可防止耐药性产生,联合用药还可针对各种代谢状态细菌及细胞内外菌选药,已达到强化药效的目的;
4、用药不能随意间断,间歇疗法在剂量及间隔上有特定要求,用法也有一定规律,不属间断疗法;
5、化疗要坚持全程,目的在于消灭持存菌,防止复发,全程不一定是长程。
只有遵循以上五个原则、早期、适量、联合、规律、全程,才能确保治疗彻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核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结核病药
肺结核的病人需要通过服用抗结核药物来进行治疗。通常选用的一线抗结核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乙胺丁醇,在临床上根据不同类型的肺结核,选用的治疗方案也不一样。
原发性肺结核的患者需要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加上链霉素或者乙胺丁醇,强化治疗两个月,然后单独应用异烟肼、利福平两种药物巩固治疗4个月。
血型播散性肺结核强化治疗在2-3个月,巩固期4-9个月,在巩固期间还可以加用乙胺丁醇。
抗结核治疗需要遵循早期、全程、规律、适量以及联合的原则,同时需要配合高蛋白饮食、适当休息等一般治疗,通常都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
对于化疗效果不明显,或者发生坏死液化时,则需要通过手术方法进行治疗,治疗后仍然需要使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来巩固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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