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肝硬化晚期,严重的程度下可以治疗,如下:
一、采取人工肝:可以部分替代肝脏功能,这种情况下能够暂时缓解肝脏负担,可能会有所恢复。
二、肝移植:针对人工肝无效的患者可以考虑肝移植,目前肝移植的手术比较成熟,成功率可以达到90%,甚至95%以上,能够将原有的肝脏硬化,给它更换成正常肝,这种情况下能够有效代偿肝脏的功能,但是首先要有配型,要有肝脏的供体。另外,手术后要长期服用抑制免疫的药物,来避免排斥反应。
肝硬化晚期的患者可以治疗,但是相对来说治疗费用比较昂贵。
肝移植手术是治疗的最好办法,其他保守治疗只能是有限的缓解疾病的进展,属于白花钱还受罪。
肝移植一般来说需要50到100万,根据个人具体的情况,有些差别。
费用主要包括几方面:第一方面,等待肝源的过程。一般来说,等待肝源之前,肝功能的情况、轻重决定费用的多少。第二,手术费用。最后,还包括移植之后的常规的抗排斥药物。
肝移植是目前治疗各种终末期肝病的有效治疗办法,但是也可能存在一丝失败的可能,所以,各种肝病都需要积极的治疗,特别是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以免出现终末期肝病的时候,花费很大,可能效果还不理想。
肝移植是治疗终末期肝病的唯一有效手段。重症肝炎、肝硬化,甚至早期肝癌等,可以选择肝移植手术,手术效果良好,术后可恢复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有些省市,比如浙江省、北京市、上海市等地,肝移植术按“乙类”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移植手术费的个人先自理比例为30%。大部分省份,肝移植目前属于完全自费项目,新农合无法报销。为减轻负担,可把术前所有的检查费用分开打印,列入新农合项目,把手术费用单独列为自费项目。同时,术后用药尽量选用医保内的药,也就是以前肾移植时用的药,比如新山地明、环孢素软胶囊、晓溪等,可以减轻术后用药负担。
经济补偿:2012年11月22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广州表示,中国正在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和移植体系,并摆脱对死刑犯器官捐献的依赖,中国的器官捐献体系将考虑纳入一定的刺激机制,给予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器官捐献的登记、分配、保存、器官的获取等都会涉及必要的经费需求,考虑到器官捐献者在医院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负担和捐赠者的困难,提供一定的人道救助经济补偿。
比如住院医疗费用的减免、捐赠者家庭的医疗保险、困难救助、学费优惠、税收减免,包括殓葬费用等都可以纳入考虑。
要求:器官捐献以自愿、无偿为原则,特指下列两种情况: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其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
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扩展资料: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为了表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遗爱人间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捐赠器官
所在地地方红十字会登记。设区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省红十字会。地方红十字会可以委托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应当将登记情况在三日内报送所委托的红十字会。
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捐献活体器官,捐献前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捐献人捐献活体器官,应当不危害其生命安全。
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只有同意捐献的口头意思表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其配偶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二)没有配偶的,有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三)没有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的,有其二名其他近亲属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四)没有任何近亲属的,有其工作单位或者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等组织以及二名医师的书面证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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