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贩卖婴儿的案件也是频繁发生。如去年的梅姨案,现在又有一例网络贩卖婴儿的团队被逮捕。根据最新消息,该拐卖婴儿的团队在网络贩卖婴儿,一个婴儿的天价就是七八万。买家也却是很多。
最近重庆警方审理一起拐卖儿童的案件,经过一番审讯,25岁的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利用孕妇及买家之间存在的信息差。在孕妇和买家实行两头欺骗的行为非法贩卖婴儿,从中获取巨额的利润利益,目前警方已提请检察机关逮捕赵军,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成功阻止在一起网络贩卖金额交易的志愿者叫上官正义,他一直隐瞒着身份,潜伏在人贩子组建的网络群中。在人贩子群中每一个成员,网名前面就是“L”或者“S”。“L”就代表买家。这些买家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有的是失去孩子的父母、还有的受“重男轻女”观念的影响,一门心思想要个男孩儿。“S”代表就是卖家,也就是人贩子。“L”买家和“S”卖家之间一旦交易成功,双方就会立刻退群,避免日后的麻烦产生。
在买卖婴儿的圈子里,孩子的价格一般用“补”(补偿)来代替,比如“补8”,就表示孩子的价格是八万元。如果买家要办理出生证明的话,就需要多付几万块钱。“中介”喜欢“人”和“证”都要买的买家,“这样就可以赚得更多”。
根据打击人贩子的上官正义介绍,网络人贩子群的群员打着“营养费”或者“感谢费”的旗号,相互物色着自己中意的对象,一旦谈妥条件之后,就会直接约定好时间和地点,进行当面交易。
网络人贩子在贩卖婴儿的过程中,还会有拍卖的价格现象,很多父母都会寻找多头买家,谁出价的高,人贩子就把孩子卖给谁,有的人在怀孕34个月就开始在网上发布信息,除此之外,有一些骗子中介、中介和卖证件的人也混在网络人贩子的群组中,每天群里频繁发送一些送养与领养消息。
上官正义说,一旦碰见有领养需求的人,这些贩卖人口的中介就会主动推销自己手中掌握的孕妇以及婴幼儿的信息,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或介绍费。
“一些刚进群的人比较容易受骗,他们没有啥经验,骗子往往会盯住他们,有人被骗几百或者几千块钱很正常的,反正群里鱼龙混杂,跟他们打交道也要特别小心。”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群主会隔三岔五建立新群,暗中观察群里的每一名成员,一旦发现身份可疑的人,他们就会立刻将其清理出群。
还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起贩卖人口案件最终还是被警方机关侦破了。
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云南师宗人喻立香组合家族团伙叛卖婴儿,23名罪犯先后从云南师宗等地区购买婴儿,又贩卖至河北省涉县。喻立香一伙人共作案21起,贩卖婴儿49名。
2011年,喻立香被判处死刑。究竟是何原因让喻立香家族合谋贩卖幼小的婴儿,请跟随小编走进全国最大贩婴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案件经过
1968年出生的文盲喻立香,十几岁时被人贩子从云南拐卖到河北涉县,并与当地的杨刚田结为夫妻,多年后和老家的姐妹重获联系。2005年3月37岁的喻立香与杨刚田回到云南老家。
喻立香在云南老家期间见到了一名出生5天的婴儿,并将婴儿抱回河北,以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涉县的一名妇女。尝到甜头后的喻立香开始联合妹妹喻小芬和李璐,从云南刘乔关等人的手中购买婴儿。
喻立香一伙人将遗弃或被偷抢而买来的婴儿运输到河北涉县,通过以杜明花、武风林为首的涉县人找到买主。逐渐形成了买卖婴儿的黑色利益链条。
罪行记录
在法庭主审法官的旁边,堆放着一摞判决书,共91页的文书,记录了喻立香团伙的每一桩犯罪事实。此团伙的贩卖男婴的售价在2万至4万元,女婴在8000至2万。
喻立香拐卖儿童33名(并造成一名儿童死亡),杜明花拐卖儿童29名,喻小芬拐卖儿童17名,杨刚田、李璐参与拐卖儿童10名。刘乔关拐卖儿童9名,龚饶才拐卖儿童8名(并造成一名儿童死亡),俞东丽、饶玉焕拐卖儿童7名。
武风林拐卖儿童5名,黄官存、尹稳菊、王海香、陶跃辉、吴树生涉嫌拐卖儿童4名。黄东生、何家秀、冯慧仙参与拐卖儿童2名。宋春华、田爱学、平海清、秦素梅、王明娥拐卖儿童1名。
婴儿亲生父母成谜
在喻立香拐卖的49名婴儿之中,已有42名婴儿被解救,其中38名交给养父母抚养,4名在行政部门。孩子的身世未被喻立香团伙交代清楚,办案人员很难找到他们的亲生父母。
6名婴儿下落不明,1名婴儿死亡。在被拐卖的婴儿中,有一名婴儿的养父母希望能够为孩子找到好的人家,但却不幸将婴儿落入贩子之手,至今下落不明。
案件结局
2010年4月16日,“6·10”全国特大贩婴案一审公开宣判,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贩婴团伙领导者喻立香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获死刑。喻立香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表示自己并未通过暴力和拐骗的手段收买婴儿,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011年1月27日,湖北高院维持对喻立香的死刑判决,喻立香未再提出异议。她表示:“做错了事要接受惩罚,很挂念家中三个未成年的孩子。”
写在最后
4年多的时间,喻立香一伙人编织起了一个家族式的贩婴网。有一些贫困地区也因此贩卖自己的亲生婴儿,所以更加给了人贩子可乘之机。
“生了孩子养不活,卖掉就有钱生活”,虽然婴儿没有选择父母和保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这些“只认钱不认人”的父母来讲,尽管用道德抨击她们,也难以改变猖獗的婴儿贩卖的犯罪。
国家也要健全扶贫救助,降低贩卖婴儿犯罪率,逐步消除“生娃比养猪赚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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