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原卫生部出台规定,医疗机构病床与护士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0.4,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护士条例》再次明确这一标准,但时至今日,这仍然只是一个难以落实的“参考标准”。
一方面,医院“一床难求”矛盾日渐突出,社会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不少一线护士脱下“燕尾帽”或表现出较强离职倾向,护士成为离职高发人群。两方面趋势作用之下,“床护比”不但难以迅速提高,反而面临持续降低的危险。
扩展资料:
医院护理资源流失有增无减,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工作压力大,与正常收入不匹配;二是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通道狭窄,绝大多数护士终身都只能是普通护士;三是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对护理工作尊重不够,加之医患关系紧张,护士执业环境欠佳。
但客观而言,这些情况在医生群体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只是由于医疗系统有重“医”轻“护”倾向,有时护士比医生压力更大、晋升更难、委屈更多。
故此,缓解医院护理资源短缺的矛盾,需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以解决。首先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并实行医药分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为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医护人员获得体面薪酬待遇,提供充分的经费保障。
在此基础上,还须完善护理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使公立医院能及时补充护理资源;改革职务任用和职称评定机制,拓宽护理人员行政职务通道和专业技术职务通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床护比”不达标是对医改尖锐拷问
护理岗位设置(一)科学设置护理岗位。1.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管理效率。2.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应当占全院护士总数的95%以上.3.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责任轻重和技术难度等要素,明确岗位所需护士的任职条件。护士的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应当与岗位的任职条件相匹配,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二)合理配置护士数量。1。按照护理岗位的职责要求合理配置护士,不同岗位的护士数量和能力素质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特别是临床护理岗位要结合岗位的工作量、技术难度、专业要求和工作风险等,合理配置、动态调整,以保障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2。病房护士的配备应当遵循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的要求,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应当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3。根据不同专科特点、护理工作量实行科学的排班制度。需要24小时持续性工作的临床护理岗位应当科学安排人员班次;护理工作量较大、危重患者较多时,应当增加护士的数量护士排班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护理。4.医院应当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及时补充临床护理岗位护士的缺失,确保突发事件以及特殊情况下临床护理人力的应急调配。(三)完善绩效考核制度。1。医院应当建立并实施护士定期考核制度,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日常工作和表现为重点,包括护士的工作业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试.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奖励、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职务晋升挂钩。2.工作业绩考核主要包括护士完成岗位工作的质量、数量、技术水平以及患者满意度等情况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护士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权益的情况,其中护理管理岗位还应当包括掌握相关政策理论、管理能力、德才兼备的情况;业务水平测试主要包括护士规范执业,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护理技术规范,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护士的个人收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主要依据,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并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形成有激励、有约束的内部竞争机制,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4.完善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更加注重工作业绩、技术能力,更加注重医德医风,更加注重群众满意度。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放宽职称晋升的外语要求,不对论文、科研作硬性规定。(四)加强护士岗位培训.1。建立并完善护士培训制度。根据本医院护士的实际业务水平、岗位工作需要以及职业生涯发展,制定、实施本医院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加强护士的继续教育,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和应用。护士培训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岗位胜任力为核心,突出专业内涵,注重实践能力,提高人文素养,适应临床护理发展的需要。2。加强新护士培训。实行岗前培训和岗位规范化培训制度。岗前培训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务理念、医德医风以及医患沟通等内容岗位规范化培训应当包括岗位职责与素质要求、诊疗护理规范和标准、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及临床护理技术等,以临床科室带教式为主,在医院内科、外科等大科系进行轮转培训,提高护士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的意识和能力。3.加强专科护理培训。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按照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重点加强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等专业领域的骨干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4。加强护理管理培训。从事护理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管理培训,包括现代管理理论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护士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护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护理业务技术管理等,提高护理管理者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管理素质。(五)保障合同制护士权益。1.医院应当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医院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2.医院落实国家有关工资、奖金、岗位津贴、福利待遇及职称晋升等规定,保证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合同制护士同样享有参加继续教育权利。3。医院应当根据服务规模、床位数量和床位使用率等因素,动态调整护士配置数量并落实护士编制,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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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位设置
护理岗位设置
(一)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1.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应当占全院护士总数的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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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责任轻重和技术难度等要素,明确岗位所需护士的任职条件。护士的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应当与岗位的任职条件相匹配,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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