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记帐联,开票方作为记帐的原始凭证。
用票单位如有需要,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增减联数,得到税务机关批准后,方可实行。1、普通发票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黄色),第2联为顾客联(白色),第3联为记帐联(红色),开好发票后,存根联无须撕下,用于备查和存档。顾客联撕下给顾客回去报销用。记帐联撕下后给开票方记帐用。(存根联无须盖章,余下2联要盖发票专用章方才有效。)
2、税务局的统一收据,方式同1。
3、增值税专用发票,共4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2联为记帐联,第3和4联为顾客联。存根联月末需装订成册(25张一本),税务局有时要突击检查。记帐联给开票方记帐用,做为记帐凭证的附件。第3联的顾客联给顾客回去报销记帐用。第3联的顾客联给顾客拿到他们的税务局抵销税金用。
4、其他类型的发票,起码有3联,用途参照1,只有2联的发票是不完整的,它的内控肯定会出现问题。
发票第二联可以报销。
不一定是第二联,但联次上票最右边写有发票联就是报销联.一般情况手写发票第二联是报销联,机打发票没有存根联,那么第一联就是报销联。
正常发票第一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第二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第三联是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是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
第三联是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若还有其他联次,其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为存根联,开票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
第三联为记账联,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还应包括抵扣联,收执方作为抵扣税款的凭证。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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