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瑞士ATS研究机构测试表明,男人一生大约的射精量约为2公升. 按照数字来分析,正常男人每次的射精量大约为5-12毫升,那么算下来也就是8000次左右。 无论真假,宁信其有吧,尽管
身体健壮也要适当。 对于智力,从中医角度讲: 1、手淫是一种严重损伤身体精神的行为。手淫所消费的是“精”,也就是与骨髓、脑髓相通的肾所收藏的人体的奉生之本,造血之源。过度耗精会导致骨髓空洞,脑髓不满,生命提前衰老、夭折,身体的极度虚弱反而是次要的表现。 2、人体靠血气滋养,血气的来源是饮食。没有消耗完的血气会在人体深度睡眠时转化为精,藏于肾中,封藏于骨内,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消耗的少,储蓄的多,就是长寿健康的保障;如果消耗的多,储蓄的少,就是衰老短命的前提。手淫与性行为都以精的耗损为表现形式,这种耗损结果的超常积累意味着生存质量的降低与生命历程的提前结束。 3、手淫不但会损伤身体的动力,而且会损伤情志,令人精神萎靡,意志薄弱,犹豫不决,优柔寡断,暴躁乖戾,多疑恐惧。遇事或躁进,或退缩,缺少耐心与恒心,以及必胜的信心和勇气。这都是精虚不能化气的结果。 4、手淫还会影响到智力,长期手淫会对记忆力与思维能力产生明显的破坏,学习能力的力不从心与学习成绩的迅速下降是最明显的表现。这是精虚不能化气,气虚不能化神的结果。 5、手淫的毫无节制与泛滥成灾与西医理论的误导有关,初中的生理卫生教材甚至说适当手淫会有益健康,精只是少量蛋白质与多量水分的混合体,对身体无足轻重。正是这种歪理邪说的肆意误导与教唆,使身心原本幼稚的青少年对手淫行为放松了警惕,敢于尝试,最终成瘾,无法克制,走上了伤精损气耗神的不归路! 6、手淫行为具有严重的成瘾性,一旦成瘾,很难克制。这是手淫患者明显感到手淫后身体不适却依然能够坚持不懈乐此不疲的原因。 7、手淫行为通过捷径提取人体储备能源,使人体在突发变故之时无法启动应急措施,造成很多慢性病滋生,久久不愈,与时俱进。 8、手淫行为提前透支人体生发之气,使人体生育能力极大下降,即使种子尚未生气全失,播种耕种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之后也不免枯萎不荣,缺乏生机。这些都是作强之官生气受损,技巧下降的结果。 9、手淫并非不可克制,只要有坚定的信心与必胜的勇气,心能清净,则肾能安定;神不妄动,则精不妄施。培养向上的情操,明于理而通于事,则行随心转,上明下安。 10、戒除手淫是治疗手淫伤精所造成的种种后果的前提。就像给车胎打气一样,没有补好漏洞就开始打气,过不了多久又会空空如也,这种打气也就毫无积极意义可言。长期手淫会造成前列腺炎,遗精,阳痿、早泄等症。由于人体质和年龄的不同,手淫带来的危害是不一样的。如果没有病变的话,是不影响将来的生育的。保持健康的作息时间,饮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等都可以帮助您避免手淫。我国刑法规定:
行为人如明知其未满十四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管未成年人是否自愿均构成猥亵儿童罪。但未成年人确实早熟且隐瞒真实年龄,行为人确实无法从起外貌特征判断其真实年龄的,双方自愿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原则上不认为是犯罪。
相关法条:
《刑法》二百三十七条猥亵儿童罪
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 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