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天。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扩展资料
在国家规定的98基础上,各个省都延长了产假。
1、《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2、《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劳动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天。 即98+30=128天。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2017年128天产假计算器,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128天产假计算器
2017年我国现行产假规定主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计划生育法以及各省市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当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同时各省市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延长生育奖励假,只要符合计划内生育均可享有各省市规定的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而本文所指的产假假期天数计算主要根据正常产假、奖励产假、难产、多胞胎生育情形等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产假综合天数 = 正常产假天数 + 奖励产假 + 生育情形产假
2017年 产假期工资规定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这90天又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两部分。 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如果(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 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广东省,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属于独生子女),增加产假35天。 有些单位在女职工产假天数问题上自行制订标准,只要产假天数不短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更强,应当予以认可。
至于产假期间男方能否休假照顾,在广东省,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劳动法律师团
1、产前假(孕期)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 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2017年 男性产假
以法律的名义明确对配偶的陪护和对婴儿的照顾,不仅有利于两性公平承担生育成本,还有助于打破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
男性参与生育事务是大势所趋,随着更多的地方为男性休产假提供制度性保障,社会评价男性将不再聚焦于事业,还关注他们对家庭的贡献。
香港《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下的法定侍产假2015年2月27日开始生效,香港大部分“奶爸”将可首次享有3天侍产假。之前只有男公务员可以享受5天侍产假,而大部分群体享受不到。这3天假期,从社会舆论呼吁到正式生效,经历了不短的时间,可以说是来之不易。
虽然假期只有短短3天,但新修订的条例至少有两个亮点,一是男性休产假,另外就是每日平均工资五分之四的薪酬由雇主支付。以往人们习惯性地把产假窄化为专属产妇的分娩后的待遇,忽略了生产本身是一个很辛苦的过程,新妈妈要用一段时间恢复身体,同时养育新生儿不仅是妈妈的责任,新爸爸也有义务看护妻子和婴儿。因此,产假的含义远远超过生产本身需要的时间。中国台湾地区要求男性休陪产假,以体恤母亲的生育艰辛,此番香港特别行政区男性享受的假期叫侍产假,顾名思义,也是伺候、陪护、照顾的寓意。而在北欧的一些国家,男性休产假的时间更长,让他们有机会和母亲一道,见证孩子的成长。
繁衍后代是女性对社会作出的特殊贡献,却又恰恰因此导致其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处于弱势,经常遭遇或公开或隐性的歧视,一些用人单位在招收女性时甚至要求签署不生育合同,严重侵犯女性的生育权利。2014年,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的建议引发网友热议。人们担心,这种规定会使女性更难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就业和晋升机会。当男士带薪休产假在国家层面的法律上还是空白的情况下,再看看频繁见诸报端的真实案例,这种顾虑并非多余。
纵观世界各地,人们还可以发现,那些更接近性别平等的国家,在男性休产假方面走在了前面。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规定男性休产假的国家。早在1974年就敢为人先,把法律中专门指向女性的产假,改为涵盖父母双方的育儿假。第一批享受产假的男性被亲切地称为“天鹅绒爸爸”。为了鼓励父亲参与养育子女,瑞典法律规定,16个月的产假中有两个月必须由父亲享有。为鼓励父亲多休产假,政府还专门设立“平等奖金”。
以法律的名义明确对配偶的陪护和对婴儿的照顾,不仅有利于两性公平承担生育成本,减少职场性别歧视的可能,有利于维护妇女劳动权益,还可以增加父亲角色在家庭家务中的参与度,打破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就像瑞典的实践已经证明的那样,在给予妇女平等工作权利的同时,赋予男人平等居家的权利男性在承担养育下一代责任的同时,也享受到陪伴孩子成长的天伦之乐。在女性可以兼顾事业与家庭的同时,男性既能在职场上获得成功,又能做个负责任的“酷爹”“奶爸”。
男性参与生育事务是大势所趋,随着更多的地方为男性休产假提供制度性保障,社会评价男性将不再聚焦于事业,还关注他们对家庭的贡献,当“看孩子的爸爸”和“工作着的妈妈”同样流行,每一个小家庭也都将变得更和谐、更温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