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书
需要参加卫生部组织实施得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考试条件: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报名考试时间:
201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0日。
2014年护士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8日至2014年1月16日
2014年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月3日至2014年1月27日
扩展资料: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护士资格证护士,作为我们的“白衣天使”,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在最近几年的抗击疫情的斗争中,无数“白衣天使”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护士上岗所要面对的挑战,也就是作为一名护士,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护士上岗需要的基本条件:
护士上岗需要持有护理职业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书,持证上岗才是合法的行为,也彰显出你的工作能力;
年龄十八岁以上,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有爱心、责任心以及耐心,有极强的抗压能力。作为一名护士,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生活中什么样的人都会遇到,在工作中也不免会遇到一些极端的情况,需要护士用爱心、责任心以及耐心去完成本分工作;
了解诊疗护理常规,熟练掌握护理操作技能。护士要具备最基本的专业素养,要学会执行医嘱、打针以及发药等基本护理操作,要配合主任医师完成相应的护理工作等等;
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护士一定要对每一个患者有耐心。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善于和患者沟通,要经常对患者说一些安慰性和鼓励性的话语,这样才能够改变病人的心理状态,让病人能够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对病人身体的康复也有一定的作用。
二、护士的基本工作内容:
1、负责注射、供药、输液、治疗工作准备和配合医生换药以及各种诊疗工作,并且要保持治疗室整洁,使医用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专门负责治疗室注射品、各种消毒包的保管,定期检查无菌用品是否过期并及时更换。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三查(配药前、中、后查对)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名称、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负责药物的核对和领取以及病人的退药,并且落实各种药物领取核对工作。
5、按时巡视病人,观察病情变化及睡眠情况。
6、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三、护士的职业素养:
1.热爱护理事业,对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十分的热爱,并且还要有服务他人的精神。
2.关心病人的疾苦,可以做到想病人所想,急病人的所急,在工作当中要有责任心以及同情心还有爱心。
3.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并且在工作当中要做到廉洁奉公,不会去做违背道德良心的事情。
4.具有诚实的品格以及良好的道德修养,同时还要有高尚的思想情操。
相信你,做到以上要求,会成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白衣天使”。
只有护士资格证,没有护士执业许可证是不能在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的,需要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之后才可以在医院当护士。
根据《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
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护士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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