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脖子后面出现麻木,同时心率加快,精力不足。原因可能是中国餐馆使用的味精。这个谣言迅速传播,科学界开始对味精进行一系列研究。人们开始害怕并拒绝吃中餐,因此美国的中餐馆被迫宣传 "他们的菜肴不含味精"。各种关于味精危害的说法层出不穷。其中,"味精致癌",在烹饪时会发生反应,产生致癌物的说法广为流传。
随着对味精的误解不断加深,曾经的 "大鲜肉 "味精已经逐渐从我们的厨房中消失了。这其实很简单。它基本上是谷氨酸一钠,即谷氨酸一钠的钠盐。谷氨酸是构成蛋白质的一种氨基酸。我们每天吃的食物,如肉类、鸡蛋和豆制品,含有大量的谷氨酸,可以被人体消化、分解和吸收。钠离子存在于各种食物和调味品中,如我们每天吃的食盐。因此,从成分上看,味精对人体没有毒性。
当谷氨酸钠在100℃下加热一小时后,确实会反应产生焦谷氨酸,但量非常少,只有0.6%。而且这种物质本身无毒、不致癌,对人体不构成任何威胁,所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20多年前,甚至更久以前,有一种说法,发表在一本很好的杂志上,说中餐馆叫中餐馆综合症,就是吃了味精以后,会出现面部潮红、头晕等现象。味精不致癌,但会使血压升高 网上传言,味精吃后温度高于120℃时对人体有害,且难以排出体外,可能致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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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有一些人,无论吃什么一旦发现有味精,就会选择不吃,为什么呢?理由是,味精是化学合成品,吃了以后会中毒,而且加热后的味精会产生焦谷氨酸钠,吃多了会致癌! 但科学证明,味精根本就没有毒,它甚至比只放盐要更 健康 !
味精又叫谷氨酸钠,化学名叫α-氨基戊二酸一钠,它是从玉米等粮食中提炼出来的一种天然调味品。 它的主要成分是谷氨酸的单钠盐,是组成蛋白质的一种成分,一个成年人每天要摄入几十克蛋白质,其中就有大量的谷氨酸。而味精作为调味品,大部分人每天通过吃味精摄入的谷氨酸,还不到1克。
很早之前,就有科学家研究了味精的安全性,世界卫生组织(WHO)更是把味精归入到了 “最安全” 的类别。 而我国在1999年就完成了味精的长期毒理试验,最后得出了与国际上一致的安全结论。 味精不仅自身是一种调味品,它还作为添加剂出现在各种调味品中,如生抽、老抽等,还有我们经常吃的各种方便面、薯片都有味精的成分。别说西餐和日料里没有,那是因为你没见人家放而已。
现在的味精生产,大都采用了生物合成法,也就是类似于酿酒和制醋的发酵工艺。 如果说味精有害,那么醋和酒是不是就得禁售了?非要说不好的话,那就是别一天一斤的吃,因为味精的成分有盐,一天一斤吃,不毒死也会渴死的。正如上面所说,味精中含有单钠盐,而钠摄入过量的话,就会引起(xue)压升高,所以有高(xue)压的人,要尽量少吃味精。
至于很多人谣传的,味精加热后会产生致癌物质- 焦谷氨酸钠 。其实把味精加热到100℃,所产生的焦谷氨酸钠还不足1%,而且前提是保持100℃以上,持续加热4小时甚至更久。而最重要的是焦谷氨酸钠根本就没有毒性,更别谈有致癌的风险了。那为什么很多味精的包装上都会写上“建议出锅前添加”?难道这不是怕味精加热后有毒吗?因为味精持续加热后,就会失去它的鲜味,而作为调味品的味精,一旦失去了鲜味,就和醋没有了酸味一样,放不放它又有什么用呢?
还有一部分人一直觉得鸡精才是良心产品,认为吃鸡精比吃味精要 健康 安全。其实吧,鸡精就是 “鸡肉味的味精” ,你可别被它的包装和广告所误导,以为它是用鸡肉浓缩出来的精华。 鸡精作为一种复合调味料,它的主要成分其实就是谷氨酸钠-味精,不信你看看配料表。 只不过它还添加了核苷酸、糖、盐等其它香料添加剂,最终使鸡精的风味比味精更加浓郁。至于鸡肉成分嘛,有是有,但量的多少,就取决于鸡精的价格了!
虽然味精无毒无害,但这并不代表可以随意添加。一旦过量食用,就会造成钠摄入超标,从而引起口干舌燥、(xue)压升高等症状。 因为味精的代谢会消耗人体的锌,所以哺乳期的妇女和幼儿不应过多食用味精。 总而言之,味精的确是一种安全又食用的调味品,所以别再因为各种谣言而冤枉它了。
味精摄入过多时,这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就会使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处于抑制状态,从而出现眩晕、头痛、嗜睡、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有人还会出现焦躁、心慌意乱;部分体质较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骨头酸痛、肌肉无力。
另外,过多的抑制性神经递质还会抑制人体的下丘脑分泌促甲状腺释放激素,妨碍骨骼发育,对儿童的影响尤为显著。
味精吃多了,常常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所以,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肾病、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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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精的安全性:
味精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曾一度蒙受“不白之冤”。由于人们对味精的营养特性缺乏全面、科学的了解,认为味精没有营养,甚至对人体有害。一些人进餐后感到头痛、胸闷、恶心、呕吐、心悸、腹痛等不适就归咎于味精,称之为“味精症状”。
此外,味精在长时间高温情况下会转变为谷氨酸钠,不显鲜味的同时还具有轻微的毒性,加之对“味精毒害健康”这类话题的反复炒作,味精曾一度被怀疑是不可安全食用的增鲜调味品。
1973年FAO/WHO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组织一度规定,味精的ADI值0mg~120mg,即摄入量每天每千克人体体重不得超过120mg。但国际上许多权威机构都做过味精的各种毒理试验,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味精在正常使用范围内对人体有任何危害的依据,即证明食用味精是安全的。
1973年,联合国食品法规委员会(CAC)把谷氨酸钠归入推荐的食品添加剂的A(I)类(安全型类)。
随后在1987年荷兰海牙举行的第19届联合国粮农及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会议正式宣布,取消对味精食用加以限量的有关规定,并一致认为味精是食品风味的增强剂,使用是安全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在搜集了9000种以上的文献和试验数据后,又追加以新的动物试验,得出了“在现在的使用量、使用方法条件下,长期食用味精对人体没有任何障碍”的结论。
1999年,我国完成了味精的长期毒理试验,这是我国首次独立完成对国内味精的试验,试验得出与国际上一致的结论,即使用味精是安全的。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5%91%B3%E7%B2%BE/411503?fr=aladdin#4_1"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味精">百度百科-味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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