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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参加医保可享受多少优惠?如何进行参保登记?如何享受待遇?个人是否要缴纳保费?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的相关负责人,针对全省145万城市低保对象如何参加医保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医疗优惠
据省卫生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的城市低保对象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享受惠民医院的医疗费用减免。低保对象在当地惠民医院或其他医院的惠民窗口就医,医院应减免下列费用: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放射、B超、心电图、常规化验等检查费,并实行药品平进平出、零差价销售。二是享受门诊、健康检查等费用补助。补助水平一般为筹资标准的10%。
三是享受住院医疗报销。城市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惠民窗口住院享受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减免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按60%左右的比例报销;转院按40%左右的比例予以报销。起付标准不超过100元,其中对“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员)不设起付线。
四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低保对象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总额一个年度内最高限额为2万元左右。具体病种和报销比例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确定。低保对象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仍有困难的,还可按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低保人员自愿主动申报
据悉,从现在起,城市低保对象要以家庭为单位,携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证》、身份证、照片等,到本人所在地社区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参加医疗保险。
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集中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低保对象就可凭劳动保障部门签章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领取证》或医保证、社保卡直接到惠民医院就诊,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哪些药品被纳入医保范围
低保对象医疗保险原则上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甲类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特殊疾病、紧急抢救用药可放宽至乙类药品目录。另外,经过临床证明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后,酌情纳入低保对象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内。
参保对象每年认定一次
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低保对象资格由民政、劳动保障部门每年认定一次,每年11月中旬完成当年认定。
低保对象按照年度参保。如果低保对象参保后又取消低保待遇,参保当年仍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次年再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低保对象从次年开始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据了解,以年度为单位认定,是为了鼓励低保人员在参保年度内积极寻找就业机会。
大部分低保人员个人不缴保费
据悉,从目前全省70个统筹地区上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方案看,只有6个统筹地区暂定,参保人员每年自己要缴纳10-20元的保费,其他64个地区的参保方案均规定,个人不用缴费。
武汉江汉区将率先启动参保
武汉、孝感、荆门三个城市,被国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所以三个城市的低保对象,将一并纳入即将启动的“试点方案”。孝感和荆门试点将于10月启动。武汉市由于低保对象人数有25万人,城镇居民参加医保的总数有200多万人,参保工作量较大,所以会稍晚启动该项医保。记者从武汉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作为武汉市城镇居民参加医保的试点区域,江汉区的低保对象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居民,将于10月率先纳入医疗保险。
享受待遇没有等待期
低保人员从参保到享受待遇要多长时间?
据介绍,低保对象从参保到享受待遇是没有等待期的,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低保对象就可立即享受相关待遇。但对于参保对象较多的地区,建立参保对象档案、制作社保卡等要有一个时间过程,社保经办部门会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让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武汉还将建立两所惠民医院
低保对象主要是在各地惠民医院就医和享受医保待遇。据了解,目前全省17个市州中,已经有14个建立了惠民医院。武汉市武昌区已有一所惠民医院。不久以后,汉阳和江岸区分别将建立一所惠民医院,专门为低保对象提供医疗服务。
今年,武昌区投资近2400万元,在首义四巷按照一级甲等医院标准新建一座2500平方米的惠民医院大楼,年底有望投入使用。另外,武昌区还计划在武昌南北区域,建立两个惠民医疗门诊,形成惠民医疗网络,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
符合条件没能参保可求助
除了武汉市以外,若在10月底仍不能参加城市低保对象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可向当地政府反映,也可直接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反映。求助电话:87236753。你是那里的可向当地政府反映,也可直接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武汉市低保医疗的优惠政策:
据省卫生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参保的城市低保对象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享受惠民医院的医疗费用减免。低保对象在当地惠民医院或其他医院的惠民窗口就医,医院应减免下列费用: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手术费,放射、B超、心电图、常规化验等检查费,并实行药品平进平出、零差价销售。 二是享受门诊、健康检查等费用补助。补助水平一般为筹资标准的10%。
三是享受住院医疗报销。城市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惠民窗口住院享受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减免后,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按60%左右的比例报销;转院按40%左右的比例予以报销。起付标准不超过100元,其中对“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或抚养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员)不设起付线。
四是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低保对象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总额一个年度内最高限额为2万元左右。具体病种和报销比例由参保人员所在地区确定。低保对象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仍有困难的,还可按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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