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对年轻夫妇,因妻子有严重的心脏病,婚前检查时医师告诫他们能结婚但不宜生育。当初,夫妻俩也接受了医师的忠告,几年过去了,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丈夫与妻子商量,是否“冒险”生个孩子,妻子同意了。在早孕阶段,医生再次给予忠告:为了妻子的安全应该终止妊娠。但是,这对夫妻却坚持己见,继续妊娠。剖宫产时还算顺利,但在产后病情突变,发生了急性心衰,尽管全力抢救已无回天之术。事后悲痛欲绝的丈夫后悔莫及,如果他能与妻子共同分担社会的压力,就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悲剧。
男性如何参与?
其一,与妻子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责任,避免意外妊娠的发生。所谓共同承担,并不是一律必须采用避孕套或男性绝育术,而是强调夫妻间要共同接受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知识的教育,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方法,并要坚持使用,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相当部分发生意外妊娠去做人流的年轻女性,往往是由于男性的侥幸心理,不采用避孕措施所致,或不严格按照避孕方法要求去做的结果。因无保护的性生活对男性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男性对避孕方法的遵从往往不严格。
与女性共同承担计划生育责任,还要求男性对女性所采用的避孕措施产生的不适或不良反应予以理解、关心和照顾,以及在不适宜过性生活时不勉强女性同房。
其二,与女性共同承担妊娠和分娩的责任,安全地度过妊娠期,顺利地分娩健康婴儿。要做到以下几点:
(1)积极参与婚前保健或孕前保健,与妻子一起计划适宜的妊娠时间。
(2)与妻子一起做好孕期保健,如摒除不良生活习惯(烟、酒等),合适的营养、适当的运动;共同参加孕期健康教育,学会识别一些常见异常征兆的能力。
(3)到正规医院产前检查和分娩,有条件的话,分娩时可以陪伴在妻子身旁。
(4)分娩后帮助妻子尽快恢复体力,共同承担照顾和培养孩子的责任,并且共同承担产后避孕。
此外,男性还应该与女性共同承担预防性传播疾病、保障安全性生活的责任;应该积极反对重男轻女的性别歧视;应该坚决反对家庭暴力(包括精神上对女性的虐待)。
总而言之,男性与女性之间应该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和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的伴侣关系,共同努力使每一位女性、男性和儿童都拥有健康、美满、幸福的生活。
什么是生殖健康
1994年9月在开罗召开的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上,178个国家通过的“行动纲领”明确了“生殖健康”的完整定义及其内容。世界卫生组织章程中对健康的定义是身体、精神和社会的完好状态,而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不适。根据这一定义,生殖健康应包括下列基本要素:人们有能力调节他们的生育,妇女能安全妊娠并分娩,妊娠得到母婴存活和健康的结局,夫妇有和谐的性生活而不必担心非意愿妊娠和染上疾病。
孕产期安全:生殖保健核心
“生殖保健”是为保障生殖健康而提供的系统的技术服务。我国政府郑重承诺,2015年人人享有生殖保健。
由于女性承担着繁衍后代的天职,在孕育后代过程中有一个特殊的孕产期,加上社会、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女性在生殖健康方面所面临的责任和风险要比男性大得多。
有两组数据足以说明加强妇女孕产期安全已成为生殖保健的一项核心内容:全世界每年有2.1亿女性妊娠,其中52.9万女性在妊娠和分娩期死亡,平均每分钟要发生一例死亡;另外,伴随着每一位孕产妇的死亡,还有20例以上的女性会遭受孕产期并发症的伤害,其中有些因此而终身致残。全世界每年有8000万女性会发生意外妊娠,其中半数以上不得不去做人工流产;在人工流产的女性中又有将近半数属于不安全流产,因此造成的死亡人数约占所有与妊娠相关死亡的13%;还有一些女性因人流后发生生殖道感染而导致终身不孕。
避免孕产妇保健误区
误区一:被动等待服务
一提到孕产妇保健,人们往往就想到计划生育、公共医疗卫生和公共服务体系。孕产妇保健似乎百分之百成了政府、社会组织的事,个人好像就没有什么责任,也不需要具备健康保健知识和意识。其实,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误区。
近年来,我国在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建设工作。就上海而言,无论是户籍居民还是外来的常住人员,都可以就近免费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健全,并在城乡结合部专门为外来流动人口建立了23个孕产妇分娩点。
然而,作为公民,并非只能完全处于等服务、等医疗保健的被动状态,而是应该配合政府和社会组织,主动接受生殖健康教育,掌握必要的生殖保健知识,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并且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保健资源,减少意外妊娠,减少人工流产,减少孕产期并发症,达到“安全地妊娠并生育健康婴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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