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肉注射 Intramuscular, IM
将药液通过注射器注入肌肉组织内,通常为了治病。主要适用于:
1、不宜或不能做静脉注射。
2、要求比皮下注射更迅速发生疗效时。
3、注射刺激性较强或药量较大的药物时。
吸收途径:药品溶于组织液后,进入毛细血管网再汇入静脉,或者直接进入小静脉,或者进入淋巴液再汇入大静脉,随静脉血入右心房,再入右心室,经肺循环后回到左心房,再左心室,进入体循环,到达肝脏,代谢出活性成分,再随血流达到全身或病灶。若不需代谢即有活性,就不需进入肝脏就能直接到全身。
皮下注射 Subcutaneous, H
将药液注入皮下组织。适用以下情况:
1、需迅速达到药效、不能或不宜经口服给药时采用。如胰岛素口服在胃肠内易被消化酶破坏,失去作用,而皮下注射迅速被吸收。
2、局部麻醉用药或术前供药。
3、预防接种。
静脉注射 Intravenous, IV
把血液、药液、营养液等液体物质直接注射到静脉中。静脉注射可分短暂性与连续性,短暂性的静脉注射多以针筒直接注入静脉,即一般常见的“打针”;连续性的静脉注射则以静脉滴注实施,俗称“点滴”。适用以下情况:
1、药物不宜口服、皮下或肌肉注射,需迅速发生药效时,可采用静脉注射或静脉输液法。
2、药物因浓度高、刺激性大、量多而不宜采取其它注射方法。
3、作诊断、试验检查时,由静脉注入药物,如为肝、肾、胆囊等X线摄片。
4、输液和输血。
5、用于静脉营养治疗。
皮内注射 Intradermal, ID
将药液注射于表皮与真皮之间的方法,主要用于皮肤过敏试验、预防接种及局部麻醉的先驱步骤。
1、该注射法不可使用碘酊、碘伏消毒,以免影响对局部反应的观察。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做药物过敏试验者,注射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用药史、过敏史、家族遗传史,如有过敏史,则不可对有过敏的药物进行皮试。
3、做药物过敏试验者,事先准备好急救药品,防止意外发生。
4、进针角度不宜过大,避免将药液注入皮下,影响结果的判断和观察。
合理用药(rational administration of drug)的概念是指根据疾病种类、患者状况和药理学理论选择最佳的药物及其制剂,制定或调整给药方案,以期有效、安全、经济地防治和治愈疾病的措施。剂量,按合理的时间间隔完成正确的疗程,达到预期的治疗目标。其基本要素包括:安全性,作为诊断、预防、治疗疾病的药物,由于其特殊的药理、生理作用而具有两重性,即有效性和不安全性,包括毒副作用,不良反应等;有效性,“药到病除”是药物的治疗目的;经济性,尽可能少的药费支出换取尽可能大的治疗收益,合理使用有限医疗卫生资源,减轻患者及社会的经济负担。合理用药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药物的选择:用药合理与否,关系到治疗的成败。在选择用药时,必须考虑以下几点:①是否有用药的必要。在可用可不用的情况下无需用药。②若必须用药,就应考虑疗效问题。为尽快治愈病人,在可供选择的同类药物中,应首选疗效最好的药。③药物疗效与药物不良反应的轻重权衡。大多数药物都或多或少地有一些与治疗目的无关的副作用或其他不良反应,以及耐药、成瘾等。一般来说,应尽可能选择对病人有益无害或益多害少的药物,因此在用药时必须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防止滥用药物。④联合用药问题。联合用药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增加,称为协同作用;也可能使原有药物作用减弱,称为拮抗作用。提高治疗效应,减弱毒副反应是联合用药的目的,反之,治疗效应降低,毒副反应加大,是联合用药不当所致,会对患者产生有害反应。
制剂的选择:同一药物、同一剂量、不同的制剂会引起不同的药物效应,这是因为制造工艺不同导致了药物生物利用度的不同。选择适宜的制剂也是合理用药的重要环节。
剂量的选择: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通常采用最小有效量与达到最大治疗作用但尚未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之间的那一部分剂量作为常用量。临床所规定的常用量一般是指成人(18~60岁)的平均剂量,但对药物的反应因人而异。年龄、性别、营养状况、遗传因素等对用药剂量都有影响。小儿所需剂量较小,一般可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按成人剂量折算。老人的药物可按成人剂量酌减。另外,对于体弱、营养差、肝肾功能不全者用药量也应相应减少。
给药途径的选择:不同给药途径影响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与疗效关系密切。如硫酸镁注射给药产生镇静作用,而口服给药则导泻。各种给药方法都有其特点,临床主要根据病人情况和药物特点来选择。①口服。是最常用的给药方法具有方便、经济、安全等优点,适用于大多数药物和病人;主要缺点是吸收缓慢而不规则,药物可刺激胃肠道,在到达全身循环之前又可在肝内部分破坏,也不适用于昏迷、呕吐及婴幼儿、精神病等病人。②直肠给药。主要适用于易受胃肠液破坏或口服易引起恶心、呕吐等少数药物,如水合氯醛,但使用不便,吸收受限,故不常用。③舌下给药。只适合于少数用量较小的药物,如硝酸甘油片剂舌下给药治疗心绞痛,可避免胃肠道酸、碱、酶的破坏,吸收迅速,奏效快。④注射给药。具有吸收迅速而完全、疗效确实可靠等优点。皮下注射吸收均匀缓慢,药效持久,但注射药液量少(1~2毫升),并能引起局部疼痛及刺激,故使用受限;因肌肉组织有丰富的血管网,故肌肉注射吸收较皮下为快,药物的水溶液、混悬液或油制剂均可采用,刺激性药物亦宜选用肌注;静脉注射可使药物迅速、直接、全部入血浆生效,特别适用于危重病人,但静脉注射只能使用药物的水溶液,要求较高,较易发生不良反应,有一定的危险性,故需慎用。⑤吸入法给药。适用于挥发性或气体药物,如吸入性全身麻醉药。⑥局部表面给药。如擦涂、滴眼、喷雾、湿敷等,主要目的是在局部发挥作用。
给药时间间隔、用药时间及疗程的选择:适当的给药时间间隔是维持血药浓度稳定、保证药物无毒而有效的必要条件。给药时间间隔太长,不能维持有效的血药浓度;间隔过短可能会使药物在体内过量,甚至引起中毒。根据药物在体内的代谢规律,以药物血浆半衰期为时间间隔恒速恒量给药,4~6个半衰期后血药浓度可达稳态。实际应用中,大多数药物是每日给药3~4次,只有特殊药物在特殊情况下才规定特殊的给药间隔,如洋地黄类药物。对于一些代谢较快的药物可由静脉滴注维持血药浓度恒定,如去甲肾上腺素、催产素等。对于一些受机体生物节律影响的药物应按其节律规定用药时间,如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根据激素清晨分泌最高的特点,选定每日清晨给药以增加疗效,减少副作用。
药物的服用时间应根据具体药物而定。易受胃酸影响的药物应饭前服,如抗酸药;易对胃肠道有刺激的药物宜饭后服,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而镇静催眠药应睡前服,以利其发挥药效,适时入睡。
疗程的长短应视病情而定,一般在症状消失后即可停药,但慢性疾病需长期用药者,应根据规定疗程给药,如抗结核药一般应至少连续应用半年至一年以上。另外,疗程长短还应根据药物毒性大小而定,如抗癌药物应采用间歇疗法给药。
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
有些病人对某种药特别敏感,称为高敏性;反之,对药物敏感性低则称为耐受性;有些病人对药物产生的反应与其他人有质的不同,即为变态反应。因此,临床用药既要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也要考虑病人实际情况,做到因人施治。
影响药物作用的机体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病理状态、精神因素、遗传因素和营养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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