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康复医院(前身为宁德地区第三医院)是宁德市唯一集精神病防治、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专科医院,诊疗范围主要包括精神科、心理科、老年护理科、中西医内科。2005年10月,经省卫生厅批准,“宁德市精神卫生中心”在医院挂牌成立,确立了闽东精神卫生的主导地位;2006年10月,宁德市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挂靠医院,为宁德市精神卫生管理和精神科研活动的开展构建了平台。
现有职工230人,医院核定病床250张,实际开放床位420张;年住院床日达10.2万多人次,门诊病人7.9万多人次;高级职称12人,中级职称43人;
有福建省人民医院,创建于1954年,是解放后福建省首家政府创办的公立医院。坐落于福州市繁华的市区中心,占地面积28767.4平方米,开设13个病区,编制床位600张,实际开放床位760张。中医特色浓厚,是一所中西医结合优势突出,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为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福建省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90年,福建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院本部开放床位432张,年门诊病人近90万人次。
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暨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建省福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是福建省唯一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地处福州南大门风景优美的仓山文化区。创建于1866年,前身为英国教会医院—塔亭医院。医院目前医疗用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835张,设22个临床科室,18个医技科室,4个重点中西医结合专科,19个中西结合特色专科,门诊全院临床科室普遍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工作。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华侨医院)创建于1956年11月,是全国首批示范性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首任院长为全国著名老中医、爱国侨领陈应龙。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现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厦门临床医学院、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医院在东南亚享有盛誉,是福建省对外中医交流的重要窗口。开放床位900张(其中新院址设600张床位,原江头分院作为肝病、肛肠病治疗中心,设300张床位)。医院占地面积7.25万m2,建筑面积9.6万m2,年门诊量超过160余万人次,年出院病人超过2.5万人次,是目前福建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中医院。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泉州中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泉州中医院暨泉州市中医院,医院成立于1983年,是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995年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三级乙等中医院”和“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是省医学教育进修基地、省全科医师培训定点医院、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医院、省新药临床验证基地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治定点医院以及泉州市“120”急救站。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漳州中医院暨漳州市中医院始建于1956年,经过几代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已成为漳州市最大的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中医院。医院于1989, 1992年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爱婴医院”,连续多年获省、市“文明单位”、“双十佳”、“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廉政廉医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1994年3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全国“示范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2003年院急诊科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全院建筑面积33068平方米,编制床位510张。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宁德市医院暨宁德市医院,地处宁德市政府所在地-宁德市蕉城区。建院于1972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福建省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医院总占地面积190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827平方米,其中医疗用房面积25621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500张,年收住病人1. 2万多人次,门急诊35多万人次。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三明中西医结合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三明中西医结合医院暨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在原三明市第三医院、三明市中医院这两家各具有五十年以上历史的医院合并优化组合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医疗、预防、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以中西医结合专科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位于市区繁华的三元区境内,前临 205 国道,隔河与火车站相望,占地面积 56 亩,现编制床位 350 张,长期开放床位430张,开设 28 个临床、医技科室,附设三明市高血压防治研究所、三明市骨科诊疗中心。医院年门诊量 25.5 万余人次,收治病人近万人次,手术量 3 多千台。
法律分析:医院编制床位的规定: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地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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