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监察室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掌握医院监察对象在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条规方面的情况。
3、参加医院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参加医院的基建工程、药品、设备、物资招标采购等监督工作,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
4、受理监察对象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政纪和医院规章制度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
5、协助纪委书记抓好廉政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医院监察与纪检是同一范畴的内部监督批构。目前医疗卫系统的党内纪律检与行政监察工作,都是隶属党委领导下的具体分工。
属于上级纪检委和院党委管辖。在上级纪委和院党委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协助医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纪检是党口,一般纪检书记都是本院的党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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