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治安管理的追究时效为最长六个月。
打架超过四十天,仍然在追究时效内,因此,报警,公安机关是必须受理的。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异地打架,还要看造成的伤害结果,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就涉嫌故意伤害罪;2、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如果到了40天,可能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拘押不能会客。
3、刑事案件,即便是被害人不再追究,司法机关也要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如果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从轻处罚。如果致人轻伤,可以判缓刑。
按照正常的公安办案程序规定如果你的朋友是因为涉嫌你说的罪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话,那么他最多可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三十天,以后被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你的朋友在看守所待了四十多天了的话,那么这说明他已经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这也说明检察机关认为你的朋友涉嫌犯罪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