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凉库的温度标准为0℃~20℃,湿度标准为:45%-75%(药品阴凉库湿度要求)。
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中规定:“阴凉库是指不超过20℃且太阳不能够直射到的库房位置。”即:库房温度为0~20℃,且太阳不能够直射(避光)的保存仓库被称之为阴凉库。
阴凉库用途的主要用途:存放原料、药品(中药和西药),存储原料的阴凉库里面配置制冷设备调控温度,药品阴凉库设计比较复杂,除过制冷设备还需要加热系统(提升空间的温度)等,设计比较复杂。
GSP认证的药品阴凉库及常温库可选装库房保温系统,如库房位于易燃品较多的物流园区时,消防检查对防火级别要求高,可选不燃烧的岩棉保温板;常温、阴凉库房加装岩棉保温板后,制冷机组一般能节电15%~20%以上。
如库房位于独立普通建筑时,消防检查对防火级别要求一般,可选防火阻燃等级B2的聚氨酯保温板;常温、阴凉库房加装聚氨酯保温板后,制冷机组一般能节电30%~40%以上,制冷机组末端选用布袋风管送风更加节能、并且温湿度的控制更加精准,更容易通过GSP认证。
避光不超过20℃的环境是指阴凉处,《中国药典》药品贮藏温度的制定参照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阴凉处”贮存则应贮存在不超过20℃的环境中。
药品贮存温度、光照及湿度是影响药品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应严格按照药品贮藏要求贮存药品。一般药品贮存于室温(10℃~30℃)即可。
“阴凉处”贮存
如标明“阴凉处”贮存则应贮存在不超过20℃的环境中,如标明在“凉暗处”贮存,则贮存温度不超过20℃并遮光保存。
如标明在冷处贮存则应贮存在2℃~10℃环境中,有些药品有特殊的贮存温度要求,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贮存药品。在一般情况下,对多数药品贮藏温度在2℃以上时,温度越低,对保管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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