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病原因
一、遗传因素
根调查,发现本病患者近亲中的患病率比一般居民高数倍。与患者血缘关系越近,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越高。有关孪生子的研究预告,本病单卵孪生的同病率比双卵孪生一般高4~6倍,寄养子也是如此。关于遗传途径,目前多处于假设阶段,许多作者倾向于多基因遗传,即疾病是由于几对致病基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而起病。近几年由于分子遗传学的进展,英国科学家在精神分裂症家族聚集性较明显的家系中进行研究,提示本病的病理基因位于第5对染色体,引起精神学界的重视。目前对精神分裂症的基因定位研究,尚无定论。但能肯定其遗传倾向。
二、内分泌因素
本病大多在青春期前后性成熟期发病,部分病人在分娩后急性起病。此外,本病发病率在绝痉阶段也较高。以上临床事实说明内分泌在发病中具有一定作用。甲状腺、性腺、肾上腺皮质和垂体功能障碍,也曾被不少学者疑为本病的病因。但有关这些方面的研究未能作出肯定的结论。
三、躯体生物学因素
精神分裂症(15张)在母孕期受到病毒感染的胎儿,其成年后发生精神分裂的机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孕期及围产期的合并症,也使本病的发病率提高。 参考资料:新科.医院精神科ZT1
精神病我们没有弄清精神病生病的原因,也还没有一致公认的治疗方法,目前的那些治疗方法都是低治愈率和高复发率。精神病一直是一个未解之谜,甚至诊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目前都有很大的争议。精神病到底是什么?谁是精神病谁不是精神病应该由谁说了算?这是一个难解的问题。 在一次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研讨会上,一位班主任分享了一个被精神病院诊断为精神病的学生的案例。“高一开学不多久,班上的一名男生告诉我,他出现了比较严重的幻听。只要一上课,他就会听到有人在他耳边唱歌,让他不能安静下来学习。我立即和他的家长取得了联系,让他们带着孩子去精神病医院去看看。医院的检查结果出来也是确定他是有精神病中的幻听症,说他生病的主要原因是婴儿时期没有经过爬行,直接就开始学习走路。……。”像这样的被诊断为患有某种精神病的,而不得不服用精神类药物的孩子现在很多。很多的家长心生疑惑:我的孩子很正常,不过是睡眠不好、不过是学习得很难受,怎么就变成了“疯子”了。 神经病、神经症和精神病 关于“精神病”一定要先要区分几个重要的概念,以免产生误解。首先是神经病和精神病的区分。一般我们会骂人“神经病”,实际上我们是用错了名词。神经病是指脑瘫或者神经系统某部分损伤所附带产生的的精神症状,它的发病机制很清楚是属于生理系统的原因。因此该病的患者是在医院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看病的那些人。相比较而言,精神病则是指精神系统并没有损伤,而 单纯出现精神症状。因此根据这两个概念的区分,骂人用“精神病”才是正确的。 关于精神病的概念,在临床医学上也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平时一般所说的疯子是指狭义的精神病,它仅指精神活动异常达到一定程度的重性精神病患者,最典型的就是精神分裂症。而广义的精神病范围更为宽泛,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神经症和重症精神病(狭义的精神病)。 很多人经常开玩笑问:“你觉得你有病吗?”要是回答:“我当然没病。”大家就会笑他说:“精神病人都是这样说的,你可以被关进去了”。要是回答:“我有病。”接着就会有人说:“你自己都认为有病了,那更加要被关进精神病院,不要出来害人。” 这个笑话其实包含了精神病诊断的一些基本理念。当一个人出现一些精神上的不适,怎样判断他是患有神经症、重症精神病还是其他呢?一个准则就是他自己对自我和环境的认识。例如一个说自己有幻听的人来到精神病院,医生会问他:“你觉得你上课听到的歌声是真是存在的吗?”若是病人回答:“是的。我觉得它们就想干扰我学习,不想我考试考好。”医生就会大致判断这个病人精神上出现了某些问题,会继续对他进行诊断。要是病人回答:“我知道它们不是真实存在的,但这些不知从哪里来的声音一直在我耳边,这让我十分苦恼。”这时医生会建议病人先进行大脑和神经的生理性检查,看看是不是神经出现某些生理性的病变而导致这种精神症状,例如大脑中长了肿瘤压迫神经导致的幻听,这就不属于精神科的范围了。也就是说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患有重症精神病的主要依据是:病人能不能真实的反映他所处的环境。在医学上把这种反映能力称之为“自知力”。 综合上面的可以发现:区分精神病和神经病的重要依据是看患者神经系统是否有损伤;区分重症精神病和其他精神病的重要依据看患者是否有区分环境、自我与想象的能力。 精神病能治吗? 既然神经病、神经症、重症精神病都可以产生某些精神症状。那么面对精神症状就需要先确定患者到底是的了什么病?若是神经病,那就应该交给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的医生,他们会根据人体的生理学、解剖学等来进行诊断和治疗。关于神经病的问题无论是发病机制、治疗原则方面一般没有异议。而关于神经症和重症精神病的发病机制和治疗原则等基础性的问题一直都悬而未解,不同的学术领域之间存在在较大的争议。 常见的神经症包括神经衰弱症、强迫症、癔症、恐惧症、抑郁症、疑病症、变态人格等。它没有生理上的病变,但绝大部分患者会反应躯体不良。重症精神病包括两类:反应性精神病以及精神分裂症。 广义的精神病的治疗以克雷佩林和弗洛伊德两个重要人物的研究成果为划分界限,把治疗方法区分为截然不同的几个阶段。 被誉为现代精神病学之父的克雷佩林(1856—1926),他在自己丰富的临床观察的基础上,对精神疾患进行了精辟的描述、粗略的分类,并对其结果作了追踪观察。他依据当时生理学的研究成果,还提出精神类疾患是大脑病变的一个过程。因此他认为要治疗精神病就要用各种方法改变患者的生理结构。由他的思想开启出精神病的医学治疗方法——吃药、电休克是主要手段。但是这两种方法在随后的治疗中并没有出现期待的好结果。大量的精神类药物的治疗,导致许多患者不仅没有治好精神病,反而形成药物依赖。电休克也因为疗效差,难于掌控而饱受责怪。 十九世纪末弗洛伊德和他的朋友布罗伊尔开创了精神治疗的新篇章。在布罗伊尔和癔症患者的周期性交谈中,他发现病人的歇斯底里症状被“谈走”了。他把这个惊奇的发现告诉了他的挚友弗洛伊德,在他们随后展开的相关实践中这种“谈话疗法”取到的良好效果。尽管布罗伊尔后来退出了这项研究,但坚持下来的弗洛伊德不仅确定了癔症、强迫症、恐惧症、变态人格等精神病的心理学机制,还发展出来的一整套精神病治疗的理论和技术。以语言、思维、意识为基础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因此确定了自己的发展之路。 这样社会上就出现了两种关于精神病的不同的看法,也出现了相对应的两种治疗方法,医学模式和教育模式。采取医院模式的一般是精神病院和综合医院的精神科医生,他们的主要治疗方法是开药;而教育模式则是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的相关工作者,他们的方法则是继续着弗洛伊德传导下来的“谈话法”。这两种治疗方法在发病机制、治疗原则和具体方法上都截然不同,一个走生理路线一个走意识、心理路线。 就目前而言,神经症一般都是以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为主要的方法。弗洛伊德创建精神分析的一百多年来,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本身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疗效也获得了相应的认同。一些心理治疗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对心理治疗的愈后情况进行了长时期的调查,用数据证明了治疗神经症方面心理治疗的有效性。特别是癔症、强迫症、恐惧症、变态人格等病症上,大部分人都会主动寻求心理治疗专业工作人员的帮助。但目前在中国比较奇怪的是大部分的心理咨询和治疗都是在精神病院或是各大综合医院里面,而且大部分都是从医学院学生理学、解剖学后在进修心理咨询取得心理咨询从业资料的人员。许多的心理治疗也就是医生随便和患者谈上一会儿随即开一些精神类的药物要患者回去服用。这两者完全不同的治疗方法的“杂交”带来了许多的混乱状况。很多人也就认为心理治疗也是开药、吃药的。或者说学医科出生的也可以进行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对于重症精神病患者而言,心理治疗界一般认为他们丧失自知力,无法进行正常的意识、语言交流,因此他们主要是医学治疗的对象。吃药、冬眠、电休克等方法相继使用是治疗的主要手段(美国好莱坞名片《飞越疯人院》拍摄的就是此类型的精神病治疗)。但是医学治疗疗效不好的梦魇依旧阴魂不散,药物依赖、症状反复、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等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所以到目前为止重症精神病仍然是悬而未决的医学难题之一。 专业人士的解释可信吗? 如果说精神病的治疗方法让人不甚满意,精神病生病原因方面的研究就可以说是十分混乱的。像上面所提到的“婴儿时期没有经过爬行,直接就开始学习走路”这样的解释让家长既感到不解又觉得疑惑。怎么小孩没有学会爬行就会得精神病呢?这孩子以后到底要怎么养? 实际上现在关于精神病的生病原因并没有一个让人信服的说法的。先来看看几个主要的“病因说”: 遗传论:相信这一观念的人一般为医生。他们认为精神病史先天器质性的因素所导致的后果。上个世纪大量的双生子(双胞胎)的研究成为他们认为重症精神病是遗传的重要证据。但是后来又有人用充分的证据揭露了当时双生子研究的造假的始末。单纯用“精神病家庭得病的多”这样的统计数据说话,并不能解释遗传是导致精神病的原因。其他那些不可控的因素也都可以成为解释的原因——例如家庭环境、教养方式等等。 心理论:心理治疗师一般都认为“精神”上的“毛病”自然是和意识、心理有关的。认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形成的不适应社会文化的人格是造成重症精神病的主要原因。这种说法偏向于哲学,似乎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让非专业人士都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也因为这种思辨的形式,心理治疗界不同的流派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唯一缺乏的就是有说服力和强有力证据支撑的道理。 社会论:这个观念一般不单独被认为是重症精神病的发病机制,而仅仅被认为是外在的诱因。 相比于其他的生理疾病而言,精神病发病机制的医学研究并没有充分的让人可以信赖的科学证据,不管是生理学还是解剖学上的。我们找不到病情的生理基础,观察不到大脑由此产生的变化。而且精神病的症状表现都体现在语言、思维、理性等意识层面,也使得人们难以对医学产生信心。 但是更多依赖于思辨的哲学的心理治疗也似乎无法提供让人信服的证据,只能是一些猜想。此外它自身内部也是歧义众生,不仅是不同的治疗流派,就连一个流派中不同的治疗家也有自己不同的意见,这种看似“百家争鸣”的局面也让人们难以对心理治疗产生信心。 就想很多人所说的一样,精神病医生无法解释的就用“生理+心理+社会”来搪塞病人及其家属。这种混乱的局面不仅给大众带来困惑,也给了很多所谓的“专业人士”自由发挥的空间。上面所讲的例子中“婴儿时期没有经过爬行,直接就开始学习走路”导致幻听症就是典型。 近几十年来一些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者开始运用他们的技术对重症神经病展开了实验性治疗,取得了良好的疗效(详见《心理科学》2006年第29期王志超、林举达、刘庆荣发表的文章)。似乎也对重症精神病的发病机制和治疗策略的研究一些重要启示。 关于精神病的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 首次是我们还没有弄清精神病生病的原因;其次是还没有一致公认的治疗方法;第三是治疗效果上的低治愈率和高复发率。甚至诊断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目前都有很大的争议,精神病学家罗森汉恩在1973年—1975年在美国12家精神病院进行关于诊断效度的实验充分证明美国的精神病院并不能很好的鉴别正常人和精神病人。 这些问题的存在让我们不得不说面对精神病,我们还有太多需要做的。导致精神病的心理因素
对于精神病呢了解吗?你又清楚导致精神病的心理因素是什么吗?导致精神病的心理因素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疲劳感
持续时间较短,不伴有明显的睡眠和情绪改变,经过休息和娱乐即可消除。
2 、焦虑反应
正常的焦虑反应常有其现实原因,如面临高考,但可随着事过境迁而很快缓解。
3 、类似歇斯底里现象
多见于妇女儿童,如女性大喊大叫、撕衣毁物、痛打小孩,甚至威胁自杀 、儿童可有白日梦、谎言表现。
4 、强迫现象
有些办事认真的人反复思考一些是不是得罪某个人、反复检查门是否锁好等情况,但持续时间不长,不影响生活工作。
5 、恐怖感
站在很高但很安全的地方时仍有现恐怖感,有时也想往下跳,这种想法如得到纠正不再继续思考,属正常现象。
精神病的基本常识
一、什么是精神病?
精神病是由于人体大脑技能的紊乱,而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精神并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治疗方法也各不相同。
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者也可以完全痊愈疾病,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
二、为什么会得精神病?
由于人的正常精神活动的机理还不清楚,因而精神病的病因问题至今未能得到根本解决。尽管如此,大量的研究已经积累了许多有用的资料,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线索。其中,遗传因素起了重要作用。以精神分裂症为例,患者亲属中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而且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当然,精神分裂症只是具有遗传倾向,并不是肯定遗传。是否发病还要受环境因素、心理因素等多种影响。
另外,很多人认为,“得精神病的人都是受了刺激”,这种印象是受小说、电影等文学作品的渲染和加强,却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例如,战争会给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刺激,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精神分裂症的发病率并没有明显增加。还有研究显示,只有少数患者发病前受到过强烈的精神刺激。所以,多数专家认为,精神刺激与精神病并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它可能只是促使有些患者发病的.诱发因素之一。
再者,精神病的发生与患者的病前性格有很大关系。有研究表明,50~60%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病前具有孤僻、内向、敏感多疑、好幻想,胆小怕羞、思维缺乏逻辑性等性格特征,因此有人把这些性格特征称作“分裂型人格”,这是发生精神分裂症的重要内在因素。具有上述性格缺陷的人不仅容易患病,治疗起来也相对比较困难,痊愈之后复发的危险性也比较大。由此可以看出,培养青少年活泼、开朗、坚强的性格对预防精神病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三、影响精神分裂症结局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精神分裂症结局的因素很多,现总结出十大预后不良的因素:
1.有家族遗传史者。
2.起病年龄早者(16岁以前起病者,特别是儿童精神分裂症患者)。
3.隐袭起病、进展缓慢者。
4.起病前无明确精神刺激者。
请注意:3、4两点同一般人理解的,刺激越大、起病越急,病情就越重的印象正好相反。
5.病前性格有缺陷者。
6.持续病程过长(一般在五年以上)。
7.发现较晚,或治疗不及时者。
8.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
9.在精神分裂症分型中属于单纯型者。
10.缺乏家庭和社会支持者。
四、精神分裂症患者能结婚、生孩子吗?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需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法律方面,二是人情方面。
法律方面,婚姻法只规定精神病人在发病期内不能婚育,对于其它状态下的婚育问题则没有硬性规定。而判断患者不在发病期的依据,是精神科医生出具的“临床痊愈”证明。
相比之下,人情方面该考虑的问题要复杂得多。婚姻能使患者享受到规律的家庭生活,得到更多的照顾,减少自卑心理,有机会与外界多交往。更重要的是,患者如能在配偶的陪伴和督促下,严格遵医嘱就诊和服药,就会大大减少病情复发的危险性——此为利婚姻必然要伴随家庭矛盾,如果婚后“内战”不断,势必给患者带来更多的精神刺激,不利于病情的康复——此为弊。因此,精神病患者在考虑婚姻问题时,一定要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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