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肺结核,已经痊愈的,合同期满,公司可以终止合同肺结核尚在治疗期间的,按《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医疗期满或者痊愈,届时可以终止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因工伤不能上班,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待遇的,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也要承担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结核我可以明确的跟大家说,它是一个传染性疾病,它在我们国家的传染病里归属于乙类传染病。所以肺结核的病人,只要他痰里头带菌就是有传染性的,这时候我们往往就需要隔离病人,对他的痰液这些都要隔离。所以肺结核是会传染的,当然如果结核得到控制了以后,我们多次查痰找结核菌都是阴性的时候,这时候结核的传染性就已经得到控制了,这时候的病人就是不喘的。另外有一部分肺结核的特殊人群,比如结核性胸膜炎,它是结核的一种特殊类型,它是胸膜腔的结核感染引起的,因为是在一种封闭的环境里头,气道就痰的分泌物里头没有结核菌,这种结核性胸膜炎的病人是不传染的。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论。另外就算肺结核有传染性也不要谈虎色变,因为呼吸道的疾病,痰里头菌的数量多少,毒力多少,跟个人具体的免疫能力都是有关系的,所以我们既要重视它,也不要谈虎色变。
1.注意营养,多休息。最好吃牛羊肉,不是说猪肉不能吃,只是相对少吃点。2.鱼少吃。这应该是因人而异,我在治疗期间吃鱼,背上长痘。而且没有鳞的海鱼最好不吃,这点是从网上看的。
3.多喝豆浆,我每天都喝,恢复的可快了。
4.鸡蛋最好是土鸡蛋
5.吃药同时不喝牛奶,会影响药物吸收。
6.千万千万不能喝酒,啤酒不行,江米甜酒也不行。
7.茄子不要和药一起吃,有些人过敏。
8.家里定期消毒,最好有个紫外线灯,药店有卖,大概30瓦,40、50块钱。
9.一定要多到空气清新的地方走动,散步就行,不要跑步。
10.多吃梨,时不时喝点蜂蜜水(洋槐或是椴树蜜)。
11.有条件的话可以配合药物用点免疫制剂(胸腺肽,我用的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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