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原卫生部出台规定,医疗机构病床与护士的配备比例不得低于1:0.4,2008年国务院出台的《护士条例》再次明确这一标准,但时至今日,这仍然只是一个难以落实的“参考标准”。
一方面,医院“一床难求”矛盾日渐突出,社会对护理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不少一线护士脱下“燕尾帽”或表现出较强离职倾向,护士成为离职高发人群。两方面趋势作用之下,“床护比”不但难以迅速提高,反而面临持续降低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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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资源流失有增无减,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工作压力大,与正常收入不匹配;二是职称晋升和职业发展通道狭窄,绝大多数护士终身都只能是普通护士;三是受传统观念影响,社会对护理工作尊重不够,加之医患关系紧张,护士执业环境欠佳。
但客观而言,这些情况在医生群体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只是由于医疗系统有重“医”轻“护”倾向,有时护士比医生压力更大、晋升更难、委屈更多。
故此,缓解医院护理资源短缺的矛盾,需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以解决。首先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并实行医药分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等措施,为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医护人员获得体面薪酬待遇,提供充分的经费保障。
在此基础上,还须完善护理专业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使公立医院能及时补充护理资源;改革职务任用和职称评定机制,拓宽护理人员行政职务通道和专业技术职务通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州日报:“床护比”不达标是对医改尖锐拷问
不是,一般平级医院之间可以相互参考,但是上级医院一般不认可。去上级医院住院一般要求你把你做的病理切片拿到他们医院病理科进行会诊,然后他们的病理科会重新诊断。
举个简单的例子A医院(二甲,500张病床);B医院(二甲,520张病床);C医院(三甲,2000张病床),那么A医院的病理诊断B医院承认,C医院不承认,且C医院需要你去拿病理切片(一个长约8cm,宽1cm的玻璃片,上面有取的小块组织)来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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