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 最高级--导致运行中断(应用程序崩溃),预期的功能没有得到实现,测试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等.
o 紧急---事件非常重要,并且需要马上给予关注.
o 高级---事件是重要的,并且应该在紧急的事件处理之后尽快得到解决.
o 中级---事件是重要的,但是由于解决问题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所以可以用较长的时间解决.
o 低级---事件不重要,可以在时间和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再解决.
o 建议性缺陷.
更为详细的划分如下:
A类——严重错误,包括:
o 由于程序所引起的死机,非法退出
o 死循环
o 导致数据库发生死锁
o 数据通讯错误
o 严重的数值计算错误
B类——较严重错误,包括:
o 功能不符
o 数据流错误
o 程序接口错误
o 轻微的数值计算错误
C类——一般性错误,包括:
o 界面错误(详细文档)
o 打印内容、格式错误
o 简单的输入限制未放在前台进行控制
o 删除操作未给出提示
D类——较小错误,包括:
o 辅助说明描述不清楚
o 显示格式不规范
o 长时间操作未给用户进度提示
o 提示窗口文字未采用行业术语
o 可输入区域和只读区域没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o 系统处理未优化
E类——测试建议(非缺陷)
按事故原因分类:任何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原因。因此,从原因上可以把交通事故分为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和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两类。
1)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如主观过失或有意违章,主要表现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等。
违反规定是指当事人由于思想方面的原因,不按交通法规规定行驶或行走,致使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发生交通事故。如酒后开车、非驾驶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故意不让、违章超车、违章超载、非机动车走快车道、行人不走人行道等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
疏忽大意是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地观察和判断外界事务而造成的失误。如心里烦躁、身体疲劳都可能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出 瞭望不周,采取措施不当或不及时;也有的当事人凭主观想像判断事物,或过高地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引起行为不当而造成了事故。
操作不当是指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生疏、经验不足,对车辆、道路情况不熟悉,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引起操作错误。如有的驾驶员制动时误踩加速踏板,有的骑自行车人遇到紧急情况不知停车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2)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车辆、环境、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而引发了交通事故。客观原因在某些情况下往往诱发交通事故,特别是道路、环境和气候方面的因素。对于道路和环境方面的因素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所以,事故分析中往往会忽视这些因素,这一点需要引起人们的重视。
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有其促成事故发生的主要情节和造成事故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客观原因占的比率比较少。
4.按事故第一当事者或主要责任者的内在原因分类
这类交通事故一般分为3种,即由于交通事故第一当事者或主要责任者的观察错误、判断错误以及操作错误所引起的交通事故。
1)观察错误
观察错误是指由于当事人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对外界环境的客观情况没有正确地观察;或由于道路条件不好,交通标志不清,以及由于交叉路口冲突区域太大等引起的观察错误。
2)判断错误
判断错误包括对对方车辆的行动、对道路的形状和线形、对对方车辆的速度以及自驾车辆与对方车辆的距离判断有误,或过分相信自己的技术以至对自驾车辆的性能和速度估计判断有误。交通事态判断过程常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10s级)。根据国外的统计资料,由于判断错误而引起的交通事故约占30%(日本统计资料为35%)。
3)操作错误
操作错误主要是技术不熟练,特别是初学驾驶的人员,由于对车辆和道路都不熟悉,遇到紧急情况时就不能应付自如,容易出现慌乱,发生操作错误而引起交通事故。除此以外,由于车辆本身机械故障(如制动方面失灵),更易导致操作错误。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以下方面: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 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最早是太平天国。最早是太平天国的教训,主要表现为贪图享乐。其次是百日维新,违背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孙中山建立中华民国,存在严重的历史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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