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热情接诊患者。
2、首诊负责制的意义就是以病人为中心,是医疗制度中的核心制度。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耐心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若病情需要应收住观察室或收住入院进一步治疗。特别是危、急、重病人,必须收住入院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诊断仍不明确者,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若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接班医师做好床旁交接班,并认真写好交接班记录后方能下班。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过病员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分流病人、组织各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家属面前争执、推诿。因不执行首诊负责制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争议、医疗事故,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巧记口诀:两诊(首诊、会诊)两查(三级查房、查对)三讨论(疑难危重病例、术前柄例、死亡病例),抢(抢救)写(病历书写)交接(值班交接班)加三分(手术分级、分级护理、抗菌药物分级),技术准入要牢记,危急报告很重要,手术输血信息全。
十八项核心制度内容: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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