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桂有治肾气虚乏下元惫冷而脐腹疼痛的作用,可以用三两牡丹皮、三两泽泻、三两白茯苓、八两熟干地黄、四两山药、四两山茱萸、二两肉桂、二两炮附子这八味中药一起研磨成为细末,加入蜂蜜炼蜜成如梧子大的药丸。每次在食前空腹时用温酒服下二十丸,每日服用二次。
(2)肉桂治因冷气攻心而腹痛多呕的作用,可以用一两桂心、一两炒当归、一两高良姜、一两半去皮草豆蔻、二两炒厚朴、一两去芦头的人参这六味药一起捣筛为散,每次用用一中盏水加三钱药粉,煎至六分后去除滓,不计时候趁热服用。
(3)肉桂治水火两衰而热极不能熟睡的作用,可以用6克肉桂、30克菟丝子、60克熟地一起加水煎煮服用。
2、肉桂的副作用、禁忌、注意事项:在使用肉桂时,可以单独使用肉桂,也可以搭配人参、麦门冬、甘草、大黄、黄芩、柴胡、紫石英、干地黄等中药来使用,阴虚火旺人群忌服肉桂;孕妇慎服肉桂;里有实热且血热妄行出血人群忌服肉桂;精亏血少肝盛火起人群忌肉桂;肉桂不宜与赤石脂同用。
一般两种中药在一起不会相克,产生毒性。古代流传下来的“十九畏”和“十八反”内容如下。 (1)十九畏: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2)十八反: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赤白芍药。此后的《本草纲目》及《药鉴》等书所记,略有出入,但不如十八反、十九畏歌那样普遍认可和传播习诵。《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2.妊娠用药禁忌: 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 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