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征兵网上显示体检合格,入伍前也是要复检。一般来说征兵体检要经过两次或者三次,第一次初检是在乡镇卫生院;通过后再组织去区县级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有时候还需要去市级医院进行一次特检,到了部队一个月还要复检一次。从现在开始,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只有使身体始终处于体检标准合格范围内,才能保证顺利通过入伍的第一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
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扩展资料:
兵役制度的种类很多,就其性质而言,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义务兵役制,又称征兵制。这种制度是国家利用法律形式规定公民在一定的年龄内必须服一定期限的兵役,带有强制性。另一种是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这种制度是公民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兵役,并与军方签定服役合同。而服义务兵役的士兵,称为义务兵。
义务兵入伍,体检一般安排三次:
1、第一次在户籍所在地的武装部,属于初检,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2、第二次是全面体检,也叫上站体检,是县市区武装部组织的,通常安排在县市区医院,具体时间由当地征兵办确定
3、第三次是入伍后的一个月里,是在部队里面实施的,叫复检。
招收士官的招收条件
招收对象所学或者从事的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其中,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未婚,男性不超过二十四周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清楚了吧,一般来说当兵需要进行三次体检。不同的体检意义不一样,所以也能看出我国对于军人的身体素质是有很严格的规定,体检不合格的人不能通过审核,是当不了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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