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上海生孩子要准备以下资料:
1、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户口簿
4、准生证
5、外来人员生育证明
6、照片
7、没有居住证的要办理一下居住证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到户口所在地开准生证(要求提供老公和自己初婚未育的证明。
另需要提供在上海准备长期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已经怀孕的证明,这个到街道医院体检再到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然后到你们现在所在社区服务中心办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然后再到街道医院建小卡,最后到自己要生的医院建大卡!
小卡是在前三个月的时候到户口所在的地段医院办的,大卡么是到你想生产的医院办的,要16周以后了,这样医院就会通知你什么时候检查检查什么项目,不过办理这些东西之前一定要拿着你当时检查你已经怀孕的单子或者病历。
扩展资料:
(1)出生登记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参考资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
准生证办理需要夫妻双方一寸本人近期照片两张,结婚照片两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各自领取的一胎婚育证明,并且到户口本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处去盖章。女方还需要到指定的计生管理部门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者诊断证明。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还需要在户口本所在地盖上计划生育章,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准生证的材料准备: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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