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保险与医疗保险是不同的医保险种,有各自的诊疗项目。如果产前到医院检查的项目,不在生育医疗保险规定的项目内的,而在医疗保险目录内,就要在走医疗保险;如果检查项目,既不在生育医疗保险的项目内的,又不在医疗保险目录内,就需要自费。由于未提供具体检查项目,不能判断。建议持相关资料到参保窗口医疗报销查询。如还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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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第三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
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能够报销费用的项目:(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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