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
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
血液量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6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安全的献血量是一次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献血法》规定献血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根据人的生理规律,红细胞的寿命为120天,白细胞为9—13天,血小板为8—9天。按生理功能恢复的正常速度,一个人献血后需间隔4个月才能再次供血。 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平时,80%的血液在心脏和血管里循环流动;另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一旦失血或剧烈运动,这些血液就会进入血液循环系统。 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所以,献血的体重标准定在男性为50公斤、女性为45公斤。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存储的血液马上会补充上来。献血后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1—2个小时就会补充上;血浆蛋白质,一两天内就能得到补充;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也很快能恢复到原来水平。
希望采纳
我国《献血法》对上述各项的规定,都低于(或宽松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甚至亚洲地区。
献血年龄:我国规定18-55周岁(男、女);香港特区规定16岁以上,只有年龄下限,而无年龄上限;日本规定18-69岁;韩国规定16-65岁;台湾地区规定17-65岁。
一次献血量:我国规定为一次献血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韩国为320-400毫升;香港特区为300-430毫升;台湾地区为250-500毫升;尼泊尔为250-500毫升。
两次献血间隔时间:我国规定不低于六个月;而日本、韩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都为3个月。国外曾报道一献血者在一年中10次献血,可见献血无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