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买了两个护腕,套在脚上疼的地方,缓解了很多,练习的时候脚疼是分情况的,一种情况是你的鞋子内胆不够厚,有的部位卡脚,造成的疼痛(戴护腕可以有效缓解这种疼痛)。还有一种情况是你的脚踝力量不够,还不能很好地支撑身体,这种情况在初学者身上很常见,所以脚踝会很酸很疼,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只能建议你多加练习了,随着你对轮滑技巧的逐步掌握,脚踝力量逐渐增加,疼痛就会减轻很多。
至于膝盖疼,可能是你身体缺水的缘故,我建议你多喝水,水就像是汽车里的润滑油,如果缺水,你的膝盖活动会受到影响,进而产生疼痛。“打铁还需自身硬”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如果是你摔的膝盖疼,那就只能戴护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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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可以,撕脱性骨折,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一般为十级伤残的。因为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分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之后,会组织专家组,安排工伤职工进行鉴定。如果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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