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发明的一种新药──“反应停”,导致了一场真正的人间灾难。当看了以下文字,在怀孕期间,你还会随随便便用药吗?
前一段时间,由于临近2000年,报刊上不断登载一些有关20世纪科学成就的文章。其中也有些是关于科学失误的教训。
大伟在报纸上读到一篇文章,说的是60年代出现的“海豹儿”。他读完后,连忙将这张报带回家,让我也看一看──孕妇不要随便服药。
1961年10月,在原西德妇产科医生的一次学术会议上,有3位医师分别报告发现有数千名新生儿发生畸形。这些畸形婴儿没有臂和腿,手和脚直接长在躯干上,样子像海豹,故称为“海豹肢畸形”(或“海豹儿”)。不久,“海豹儿”相继在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以及巴西等国出现,畸形种类包括无肢、半肢、无手、无足或无指、缺耳、无眼等。
从1962年5月~1963年3月,仅仅10个月中,西德就有5 500名“海豹儿”出生,还有相当多孕妇出现流产、早产和死产。英国发现这样的新生儿8 000多例,日本也有300多人。
造成婴儿海豹肢畸形的“罪魁祸首”,是妇女怀孕初期服用“反应停”所致。“反应停”是商品药名,它的化学药名为“酞胺哌啶酮”,1953年在德国首先被合成出来,作为镇静剂用于临床,并且多用于孕妇的妊娠早期止吐。
1961年,“反应停”停止生产。各国停止使用“反应停”后,“海豹儿”再也没有出现。在美国,“海豹儿”极少发生,只有数例出现。据说是一位美国女官员凯尔西抵制在美国生产和出售此药,因而才使美国的孕妇免遭此难。
黄教授:
你介绍的这段历史,敲响了人们对孕妇慎重用药认识的警钟。妇女在怀孕期间,是一个“非常时期”,所以用药要格外谨慎。
药物虽然用在孕妇身上,但可以通过母亲的血液循环,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而胎儿对药物的解毒能力差。因此,对母体不致产生危害的药物,反而对胎儿可以产生毒性作用。
孕妇用药引起胎儿畸形,一般多发生在孕期的前3个月,尤其在妊娠后第1 ~ 9周更为危险。
胎龄在3周时,药物致畸的表现为心脏异位、脐疝、双足合并、畸肢;
胎龄在4周时,药物致畸的表现为畸肢、脐疝、气管-食管瘘、脊柱裂;
胎龄在5周时,药物致畸的表现为先天性白内障、气管-食管瘘、脊柱裂;
胎龄在6周时,药物致畸的表现为唇裂、腕踝关节发育不良、小眼球、先天性心脏病、纵隔及大动脉畸形;
胎龄在7周时,药物致畸的表现为短头、先天性室中隔缺损、肺动脉狭窄(后两种病为先天性心脏病);
胎龄在8周时,药物致畸的表现为短头、指(趾)发育不良等。
当然,怀孕期间生了病,还是应该看医生,该服用的药物还是要服用,否则会贻误病情,同样会影响胎儿生长、发育,但是不要忘记“谨慎”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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