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从起点桃园路出发,乘坐167路公交车,经过4站,到达八一广场。
2、其次乘坐243路公交车,经过8站,到达刻度超市。
我局热线电话0431-12393,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点-17点,法定假日除外。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审批申请手续请参考:1.社会保障卡(二代医保卡)。2.异地居住证明(异地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需盖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之前办理过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表》(首次办理人员不需提供)。
另外,网上登记异地安置待遇流程请参考: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快速备案,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所需手续进行填写和上传,提交后,如想查询是否备案成功,可在首页进入右下角“我的”中“消息中心”或“备案记录”可查询备案情况。
转外就医审批请参考:参加长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就医的,经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批合格,可办理异地转诊。
办理流程:患者到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符合外转条件的,医生开具转诊转院医保患者病情摘要单后,到医院医保科打印转诊转院申请表办理转诊审批,审批生效后可携转诊转院申请表直接到异地医院进行就诊。转诊有效期至参保年度内,但转诊治疗应符合转诊时确定的病情或诊断,且当次有效。
办理手续:1.社会保障卡(二代及以上医保卡);2.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3. 户口簿(患儿); 4. 转院审批单、专家会诊记录(省级三甲医院或省级专科医院开具)。
长春市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 2.吉林大学第二临床医院 3.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4.一汽总医院 5.吉林省人民医院 6.长春市中心医院 7.吉林省肿瘤医院 8.吉林省肝胆病医院 9.吉大口腔医院 10.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11.长春市第六医院 12.长春市儿童医院。
在未办理转外就医和异地安置的情况下,直接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若在院端没有进行实时结算,可以按异地急诊待遇到我局进行申报。
如在异地因突发急病住院,病种符合急诊条件的医疗费用可在年度待遇支付截止日期前申请兑现。
核报手续如下:
(1)社会保障卡;(2)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3)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吉林银行卡或折;(4)住院票据;(5)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6)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7)开具医院提供的无法直接结算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书。
办理地点:市医保局窗口(繁荣东路166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一汽业务经办服务大厅(东风大街与兴顺路交汇,一汽服贸旁100米)。
病种不符合急诊条件的医疗费用,未审核通过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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