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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03-06
10:14
中国饮料工业协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软饮料(又称非酒精饮料)的类别、定义和种类。本标准适用于经包装的乙醇含量小于0.5%(m/V)的饮料制品。
2
分类原则
按原料或产品的性状进行分类。
3
类别、定义和种类
3.1
碳酸饮料(品)(汽水)类
3.1.1
定义
3.1.1.1
在一定条件下充入二氧化碳气的制品。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气的饮料。成品中二氧化碳气的含量(20℃时体积倍数)不低于2.0倍。
3.1.2
种类
3.1.2.1
果汁型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汁汽水、橙汁汽水、菠萝汁汽水或混合果汁汽水等。
3.1.2.2
果味型
以果香型食用香精为主要赋香剂,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碳酸饮料,如桔子汽水、柠檬汽水等。
3.1.2.3
可乐型含有焦糖色、可乐香精或类似可乐果和水果香型的辛香、果香混合香型的碳酸饮料。无色可乐不含焦糖色。
3.1.2.4
低热量型
以甜味剂全部或部分代替糖类的各型碳酸饮料和苏打水。成品热量低于75kj/100mL。3.1.2.5
其他型含有植物抽提物或非果香型的食用香精为赋香剂以及补充人体运动后失去的电介质、能量等的碳酸饮料,如姜汁汽水、沙示汽水、运动汽水等。
3.2
果汁(浆)及果汁饮料(品)类
3.2.1
定义
用新鲜或冷藏水果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3.2.2
种类
3.2.2.1
果汁
a)采用机械方法将水果加工制成未经发酵但能发酵的汁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采用渗滤或浸取工艺提取水果中的汁液,用物理方法除去加入的水量,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c)在浓缩果汁中加入果汁浓缩时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制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
制品。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制品称为混合果汁。
3.2.2.2
果浆
a)采用打浆工艺将水果或水果的可食部分加工制成未发酵但能发酵的浆液,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b)在浓缩果浆中加入果浆在浓缩时失去的天然水分等量的水,制成的具有原水果果肉的色泽、风味和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制品。
3.2.2.3
浓缩果汁采用物理方法从果汁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制成具有果汁应有特征的制品。
3.2.2.4
浓缩果浆
用物理方法从果浆中除去一定比例的天然水分制成具有果浆应有特征的制品。
3.2.2.5
果肉饮料
在果浆(或浓缩果浆)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果浆含量不低于30%(m/V),用高酸、汁少肉多或风味强烈的水果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中果浆含量不低于20%(m/V)。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浆的果肉饮料称为混合果肉饮料。
3.2.2.6
果汁饮料
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清汁或浑汁制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于10%(m/V),如橙汁饮料、菠萝汁饮料、苹果汁饮料等。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果汁饮料称为混合果汁饮料。
3.2.2.7
果粒果汁饮料
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柑桔类的囊胞(或其他水果经切细的果肉等)、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制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于10%(m/V);果粒含量不低于5%(m/V)。
3.2.2.8
水果饮料浓浆
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
的、含糖量较高、稀释后方可饮用的制品。成品果汁含量不低于5%(m/V)乘以本产品标签上标明的稀释倍数,如西番莲饮料浓浆等。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水果饮料称为混合水果饮料浓浆。
3.2.2.9
水果饮料
在果汁(或浓缩果汁)中加入水、糖液、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清汁或浑汁制品。成品中果汁含量不低于5%(m/V),如桔子饮料、菠萝饮料、苹果饮料等。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汁的水果饮料称为混合水果饮料。
3.3
蔬菜汁及蔬菜汁饮料(品)类
3.3.1
定义
用新鲜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食用菌,食用藻类及蕨类)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制品。
软饮料指的是经过包装的乙醇含量小于0.5%的饮料制品。据原料和产品形态的不同,软饮料多达八大类: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天然矿泉水饮料,以及其他饮料如橘子露、杨梅露、茶饮料等。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饮料产品主要是碳酸饮料、果汁饮料、乳饮料、茶饮料和果蔬汁。
如何科学选购饮料呢?
首先,要注意甜味剂和防腐剂的品种及剂量。此类剂量应当越少越好,如一个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对糖精钠的摄入量最多不可超过150毫克,人体每公斤体重对其他的每日最高限量分别是甜蜜素11毫克、甜味素40毫克、安赛蜜15毫克、苯甲酸钠5毫克、山梨酸钾25毫克。建议尽量选用含天然添加剂的饮料。
其次,认真辨识标签内容。
第三,特殊人群如儿童、孕妇,最好要远离含人工合成添加剂较多的食品,多摄取天然营养品。
第四,选择对自己合适的口味。
第五,了解饮料的功效。饮料有营养型和非营养型两种,营养型饮料包括果汁类、菜汁类及乳类,注意此类以营养为主、解渴为辅的饮料在包装上无“饮料”二字。
专家还提醒人们注意:乳化饮料(如花生乳饮料、豆乳饮料等)虽有一定的营养素,但不是奶制品,而是以解渴为主的饮料;含糖量高的饮料不能充分解渴,补充水分最快的是纯水;果汁饮料富含营养,适量最好,多喝未必有益;水果饮料浓浆与浓缩水果浆有很大的区别,浓浆太酸太甜,不稀释就达不到正常饮料的口感。
软饮料:酒精含量低于0.5%(质量比)的天然的或人工配制的饮料。又称清凉饮料、无醇饮料。
1.
碳酸饮料类:在一定条件下冲入二氧化碳的软饮料,不包括由发酵法自身产生二氧化碳的饮料,其成品中(20度时容积)二氧化碳容量不低于2.0倍。分果汁型、果味型、可乐型、低热量型及其他型。
2.
果汁(浆)及果汁饮料类:包括果汁(浆)、果汁饮料2类。果汁(浆)是用成熟适度的新鲜或冷藏水果为原料,经加工所得的果汁(浆)或混合果汁类制品。果汁饮料,在果汁(浆)制品中,加入糖液、酸味剂等配料所得的果汁饮料制品,可直接饮用或稀释后饮用。分原果汁、原果浆、浓缩果汁、浓缩果浆果汁饮料、果肉饮料、果粒果汁饮料和高糖果汁饮料。
3.
蔬菜汁饮料:由一种或多种新鲜或冷藏蔬菜(包括可食的根、茎、叶、花、果实、食用菌、食用藻类及蕨类)等经榨汁、打浆或浸提等制得的制品。包括蔬菜汁、混合蔬菜汁、混合果蔬汁、发酵蔬菜汁和其他蔬菜汁饮料。
4.
含乳饮料类:以鲜乳和乳制品为原料未经发酵或经发酵后,加入水或其他辅料调制而成的液状制品。包括乳饮料、乳酸菌类乳饮料、乳酸饮料/及乳酸菌类饮料。
5.
茶饮料:茶叶经抽提、过滤、澄清等加工工序后制得的抽提液,直接灌装或加入糖、酸味剂、食用香精(或不加)、果汁(或不加)、植(谷)物抽提液(或不加)等配料调制而成的制品。包括茶饮料、果汁茶饮料、果味茶饮料和其他茶饮料。
6.
固体饮料:用糖(或不加)、果汁(或不加)、植物抽提液或其他配料为原料,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的经冲溶后饮用的制品,其成品水分<5%。分果香型固体饮料、蛋白型固体饮料和其他型固体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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