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收费标准并不是国家统一标准的,而是由各地(如上海市、南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
药品的价格也是各地的招标价格。抗生素如果用高档的,一天九百多是可能的。不知道住院本身的费用你是否计算在内。
而至于手术的收费,可能还会包括麻醉、相关术前检查。
检查费这块是最难判断的,要看具体项目,是否有扩大检查的嫌疑。还有手术本身费用不多,但层流手术室本身收费就很高。
综上所述,你可以要求医院出示收费明细清单,再进行分析。
扩展资料:
一、医院实行两种医疗收费的划分:
1、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单位,以及参照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的全民和集体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均按医疗(不包括医务人员的工资)的成本收费。门诊挂号费除职工个人按现行标准缴费外,超过部分分别由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单位报销。
街道集体企业于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2、医疗费由个人负担的城镇居民和农民(包括参加合作医疗的),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家属,均按原标准收费。
3、安排待业青年的新办集体单位、街道集体事业单位,农村社办企业人员,以及城市里弄干部的医疗费,暂按原标准收费。
4、外地来沪治疗的病人,按以上原则分别不同情况办理。
二、按医疗成本计算的收费标准:
1、各级医疗机构的门诊(含急诊)挂号费:初诊每次三角,复诊二角。
2、住院费:街道医院和公社卫生院每天一元,县级医院每天二元,区级医院每天二元五角,区中心医院每天三元,市级专科医院每天三元(麻疯病院每天二元,市政综合医院(含肿瘤、胸科医院)每天三元五角。观察床,区、县级医院每天一元,市级医院每天一地五角。病室治疗费按原收费标准加一倍。
3、手术材料费:一般按市区收费标准加一倍,少数特种手术加二至三倍。郊县医院与市区医院同价。
4、X线透视费、摄片费按原收费标准加一倍。
5、特殊治疗检查项目按原收费标准加一至三倍。
6、化验费按原收费标准加一倍。
7、输血材料费(包括血液)每一百毫升二十元。
理疗费、针灸费、推拿费、一般治疗费、检验费(化验除外),?敷料费、救护车费、镶牙费、婴儿室费等,仍按原收费标准收费。
药品仍按商业部门零售价收费。
有关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由我局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确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医院实施两种医疗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
目前国内常规心脏搭桥手术价格一般几万块钱,社保报销比例一般为80%左右。
社保报销比例(以北京市为例):
一、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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