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别人家的孩子,就是指别人家的孩子非常有才华,有智慧,而且还勤奋好学,年纪小就懂得做好事,还会为未来做打算,这就是古代那些“别人家的孩子”。
古代别人家的孩子有太多了,而且这些孩子都拥有非凡的智慧,比如说,孔融让梨、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这些都是别人家的孩子,这些孩子年轻轻,就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办法,能做到别人不敢做的事情,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如此优秀的孩子。
如果你也想要拥有一个别人家的孩子,就要参考《孟母三迁》的故事,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父母培养孩子,要良苦用心,一个母亲未来教育孩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搬家,才成就了后来的孟子。
此次孟母三迁的故事被广为流传,但也培养出一个别人家的孩子,这个孩子就是孟子,孟子长大以后也不负众望,成为了才子,这就是古代别人家的孩子。而现代也有很多别人家的孩子,这些孩子都有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非常优秀。
现代想要培养一个别人家的孩子,也不容易,但是对比古代培养孩子的方式,已经好太多了,现代培养孩子,只要根据孩子的兴趣发展,就可以可以培养出来一个别人家的孩子,但是古代却需要历经艰难艰难险阻,注意孩子的各个方面,才能培养出来一个别人家的孩子。
无论是古代别人家的孩子,还是现代别人家的孩子,都需要自身不断的努力,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而我们现代的孩子,拥有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更应该努力成为别人家的孩子。
①古代社会的儿童观。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儿童很早就参与成人的生产劳动,人们尚未发现儿童与成人的根本区别,社会尚未在意识水平上把儿童与成人这两个概念从宽泛的“人”的概念中分离出来,因而没有明确的儿童观念,而是把儿童视为“小大人”。
②中国封建社会的儿童观。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儿童同样是失去了人权与尊严、缺失了主体性的“小人”。他们是父母的财产,是家族传宗接代、光耀门第的工具。父母可以随意打骂子女,可以自由安排子女的命运。儿童没有自己独立的人格,甚至无法保障自身的生存权利。传统儒学的伦理纲常、道德规范等充分体现了儿童在家庭、社会中的地位。
③现代社会的儿童观。
20世纪以来,随着对儿童研究的深入,人们才开始真正了解儿童所具有的特点、儿童发展的潜能等,重视儿童基本权益的保护及其发展与教育问题。
《儿童权利宣言》、《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等为保护儿童的权利与福利,为促进全世界对儿童生存、保护与发展的关心和重视订立了一系列的国际准则。这些公约与宣言深刻体现了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儿童观:要求保护儿童的生命与健康,为他们提供基本的营养、居住、娱乐和医疗的条件为儿童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使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教育,获得身体、认知、社会性、情感等各方面的和谐发展教育者和儿童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育者虽受社会委托向儿童进行教育,但是必须尊重儿童的人格、意愿和兴趣,不得虐待、歧视和剥削儿童儿童是学习的主体,教育者应该帮助、支持儿童获得主动地学习与发展。
另外,还有
(一)基督教的“原罪说”
这是西方中世纪教育史上一种典型的儿童观,它视儿童为生而“有罪”的人,赎罪就是人生的目的,教育就是帮助儿童尽快赎罪的手段.“原罪说”扼杀了儿童活泼的天性、灿烂的童年.在中世纪基督教学校中,儿童与成人的差别被忽视了,学生被要求严格地按学校内刻板的作息方法进行学习,完全没有游戏和自由活动的时间.学生们被迫重复着枯燥的读书、劳动、唱赞美诗等活动,若有违规行为,还要受到体罚.
(二)柏拉图的人分三等论
这种儿童观认为,儿童发展的目标及个性的差别,早已由人性的自然素质所决定了.他认为上帝造人是采用了金、银和铁三种不同的材料.金质者最为高贵,他们的发展目标是治学和管理国家,因而他们需要接受最高等级的教育;而银质者,其发展目标是武士,只需接受初等教育就足够了;铁质者的天资最差,没有什么发展前途,无需接受什么教育.铁质者需要的不是才能的开发,因为他们没有才能的天赋条件,他们只需掌握某种劳动的技能,养成服从的品性就足够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