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托运液体不超过32千克即可。
随身携带的不超过100毫升,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小件行李是可以直接带上飞机的无需托运,还可以节省取行李的时间。小容量的充电宝可以带一个上飞机,小于100毫升容积的液体容器也可以随身。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ml),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 (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限制乘坐飞机时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包括:
液态饮料:如矿泉水、茶水、碳酸饮料、牛奶、酸奶、果汁等。
生活必需品:如牙膏、香波、浴液、润肤露、剃须膏等。
发胶产品:发胶,凝胶水等。
药物:如眼药水,口服或外用药液,喷剂等。
液体食物:甜面酱、瓶装罐头和其他食品。
喷雾用品:喷雾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乘坐飞机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包括:使用伪造、伪造的乘机身份证或者乘机凭证的;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乘机凭证的;伪造品名运输或者在空运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走私、管制物品的。
对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和民航安检工作进行拍照、摄像,经民航安检机构警告拒不改正。另外,对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
对旅客所提出的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为其提供临时服务。暂存时间可存放30天。民航局应提供条件,保管或处理旅客在民航安检期间暂存、自弃、遗留物品。
坐飞机随身可以带100毫升液体。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扩展资料:
乘机对于行李的具体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1、随身的行李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55cm,40cm,20cm内,重量限制是头等舱5kg,可带两件,经济舱5kg,可以带一件。(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所带随身行李是否超重)
2、托运行李箱的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100cm,60cm,40cm内,重量控制在以下范围内:头等舱40kg,商务舱30kg,经济舱20kg。(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的托运行李是否超重)
3、行李内不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的物品,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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