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如:三岁始理赔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如:三岁始理赔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险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0、严重111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副标题中注明
如:三岁始理赔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扩展资料:
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也不是确诊就能给付保险金的,具体还要细看条款,例如:脑中风后遗症、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瘫痪、严重脑损伤疾病确诊 180 天后,仍遗留障碍才能理赔;终末期肾病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 90 天 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才能理赔;
前六大重大疾病为: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终末期肾病。根据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编制报告》(简称为《发生率表》)可以发现,前6种常见重疾的发生率在较多年龄段的重大疾病发生率中占比为60%-90%,最高的占比达94.5%。
通过《发生率表》的数据可以发现,以《2013年卫生统计年鉴》中,全国2010年预期寿命,男性为72岁、女性为78岁来计算,男性在72岁期间“至少罹患25种重疾的1种”的概率在44.32%,而女性在0-78岁之间,罹患一种重疾的概率为46.81%。此外,男性25种重疾险最高致死率年龄为59岁,致死率超60%的年龄为49-78岁;而女性最高致死率年龄为57岁,致死率超60%的年龄为45-72岁。
在各家的重大疾病保险保费中,癌症的风险保费占比通常会在60%以上,在实际的重疾险理赔种,癌症的理赔占比也在60%-70%之间。如果,加上心脏病(心肌梗塞)和脑中风等扩展到6种疾病,可以占保险公司理赔的80%以上,如果进一步扩展到25种,基本上可以占到重疾理赔的90%。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重大疾病保险
出现头部肿大的鸡病主要是鸡肿头综合征。该病多见于4~7周龄的商品肉鸡,也可见于成年蛋鸡。目前病原病因尚不十分清楚。该病有传染性,且传播迅速;一般发现有病鸡,在2天内即可蔓延至整个同舍鸡群,甚至全场各群。发病率在10%~15%,病死率在1%~20%,病程10~4天。
病鸡的初期症状是打喷嚏,发生咯咯叫声,并可见少数鸡眼睑、眼周围及头部水肿,随后鸡群中多数鸡的头、脸明显水肿,结膜炎症,并因泪腺肿胀,内眼角呈卵圆形隆起,眼睛闭合。有的病鸡下颌、颈上部和肉髯也出现水肿。随着病程发展,病情严重的少数病鸡出现斜颈、转圈、共济失调和角弓反张等神经症状;也有的腹泻,排绿色并恶臭的粪便。
剖检病鸡可见眼结膜炎,头、面及喉部周围组织皮下严重水肿和化脓。气管下部有小出血点。多伴发卵黄性腹膜炎。
该病目前还没有特效的药物或免疫制剂进行预防或治疗。只有通过改善饲养管理,喂给全价饲料,补充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加强防疫消毒,保持鸡舍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等以减少发病的机会。发病鸡群可给予抗生素或磺胺药物,以控制并发性细菌感染。
3.1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
3.1.1 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
3.1.2 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1.3 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3.1.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3.1.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3.1.7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3.1.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3.1.9 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12 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意识丧失,对外界刺激和体内需求均无反应,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级(Glasgow coma scale)结果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经持续使用呼吸机及其它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以上。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围内。
3.1.13 双耳失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耳听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在500赫兹、1000赫兹和2000赫兹语音频率下,平均听阈大于90分贝,且经纯音听力测试、声导抗检测或听觉诱发电位检测等证实。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14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15 瘫痪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3.1.16 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3.1.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18 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1.19 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0 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3.1.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3.1.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3 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3.1.25 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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