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规定并未对孕期检查的时间和次数作出规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扩展资料:
关于产检假的次数规定,目前国家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条例。
而且每个孕妇的情况不一样,有的特殊孕妇可能孕期要做很多次的产检,那她们自然就比正常的孕妇要多一些产检的次数,如果按照以上的产检天数那是自然不够的,还得额外的再请假。
因此,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产检假的天数和次数,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是例入到劳动时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检假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并未明确说明有几天产检假。
1、产检假就是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就是说你产检的那天也得算你出勤了。公司不能扣钱!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该条文没有对产检次数进行限制,即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假需要什么证明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需要根据工作单位而定。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的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之,大家去产检就把各种资料都留下来,有个说法总比没有的好。
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所以你可以持你在医院建档的卡拿去请假,那上边会注明你下次产假的日期。
一般来说,每个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到了怀孕第8个月时,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怀孕9个月及以上时,享受4天的产检假,不过,其中的2天算在预产假中。关于产检假的次数,没有统一规定,孕妇朋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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