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医院院长受贿2100万是如何被揭发的呢?
医院本来就是一个救死扶伤的地方,而医生更是穿着白大褂的天使,被认为是拯救人的性命,帮助人们的好人。但是殊不知,这些白大褂下面竟然人藏着一个贪婪的面孔。
一、事件梳理
王明亮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后来她顺利地考取了一个卫校,毕业以后就在乡镇的一个医院当外科医师,在工作的初期,她工作态度非常好,而且技术也越来越好,在34岁的时候就当了院长。可是当了院长以后,她的面孔就完全来了一个大翻转。
供药商梁某表示第一次把3.8万的现金送在她手上时,他表现得非常的激动,并且连声说的谢谢。后来他又利用职务的便利帮梁某拿到了县医院价值2.6亿的药品供应,同时也收受好处费1000多万。他还得肖某和邵某承包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提供了帮助,并且收受了好处费20多万。在2018年的时候,这个县城家庭支配不超过2.5万元,但是他当时的工资已经超过了16万元。在18年间,他受受的贿赂已经高达2100多万,套取公款230多万,就光房屋手绘都接受了12套,这个贪婪的人,早已经违背了他的医德,内心都是铜臭味。他甚至和别人一起合伙盖私立医院,并且要求平分利益,但是在这过程中,她从来没有出过资。他甚至还与别人一起注册了一家经营红木的公司,还安排他的手下高价收购,她女儿二手电脑。
二、事件本质
其实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一个,已经被利益模糊了双眼的医生,在贪婪得到路上越走越远,他已经违背了他的初心,甚至他最后成为一个让人憎恨的医生。
三、事件反思
其实从这件事情当中,我们可以反思,一个如此贪婪,利益熏心的人当上了院长,不仅仅是患者的不幸,而且是他们整个乡镇的不幸,甚至是我们国家的不幸。他身为一个院长,严重的不负责任,以权谋私,只手遮天,他已经违背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他本来有着超高的手术技术,她本来可以帮助很多人,他应该得到很多人的爱戴,但是因为他自己选择了金钱,所以他就背离了人心,慢慢的,他已经不在意帮助别人为目的,而是以受贿和贪污为目的。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尤其是对于我国公职人员,也一样同等的是由我国的法律,他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希望他能有所悔改。
云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曾经的国家级贫困县(2019年脱贫)农村居民人均月收入约1000元,然而,勐腊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王明亮多年来受贿金额竟高达2100万元,单房屋就收了12套,刷新西双版纳建州以来贪腐案涉案金额纪录,这名34岁就当上县医院院长的外科“一把刀”,其所作所为让人触目惊心。
王明亮,男,1964年9月出生,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民医院原院长。2020年4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犯受贿罪、贪污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违法所得1554.4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房产等依法没收。
扩展资料
收钱、收房、收回扣
王明亮担任县医院院长长达18年,可谓“顺风顺水”。其间,王明亮利用职务便利,为梁某在勐腊县医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使其顺利拿到了县医院价值2.6亿元的药品供应权,并收受药品好处费1000万余元。
2010年,王明亮为王某某顺利承包县医院的妇产科、皮肤科、五官科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200余万元。
为肖某某、邵某某在县医院销售医疗器械设备中给予帮助,收受其2人贿送的12套房产及1辆名车。
2012年,王明亮在刘某某承揽勐腊县人民医院医技综合楼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20万元。
作为医院院长的王明亮,无论是在药品、器械采购,还是医院工程建设上,都拥有最终的决定权。然而,勐腊县医院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方面缺乏完备的制度设计和规范,一些环节透明度低,以致长期以来形成的医务人员收受药企回扣等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
王明亮完全把组织交给的“责任田”当作个人的“自留地”,把人民医院变成自家“后院”,把治病救人的场所变成权力寻租、利益交换的生意场。在人前,他披着公立医院院长的外衣,私底下却另辟途径敛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小官巨贪!云南一原国家级贫困县医院院长受贿2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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