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将阿扎胞苷、易瑞沙等17种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靶向药物通常为抗肿瘤靶向药,主要针对恶性肿瘤发生、发展的关键靶点进行干预治疗。靶向药物能识别肿瘤细胞的致癌位点,可以特异性地与致癌位点相结合,阻断肿瘤细胞生长、增殖的传导通路,使肿瘤细胞死亡,从而阻止肿瘤的增殖,且不会波及肿瘤周围正常组织。靶向药物具有非细胞毒性和靶向性,对机体免疫功能具有调节作用和细胞稳定作用。常用的靶向药物包括单克隆抗体类、小分子化合物类,以及其他靶向药物。靶向药物毒性反应较轻,患者耐受性相对较高,但靶向药物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细胞毒性药物,通常与常规化疗、放疗联合会有更好效果。因此,使用靶向药物治疗恶性肿瘤,更强调个体化治疗,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分子靶向治疗,是通过干扰肿瘤生长和进展涉及的特异性分子,而阻段肿瘤生长和扩散的治疗手段。常用的分子靶向药物有伊马替尼,主要用于治疗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系白血病,应用这种药物治疗慢性髓系白血病的患者,血液学缓解率接近90%。吉非替尼、埃克替尼等用来治疗EGFR敏感突变的阳性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在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患者中应用TKI类的疗效要优于化疗,不良反应要比化疗要轻。同时还有应用于乳腺癌的曲妥珠单抗的治疗,主要针对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曲妥珠单抗不仅可以改善晚期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疗效还可以提高早期HER-2阳性乳腺癌患者的生存率。靶向治疗是一个不同于放化疗的新型治疗方法,之所以说是新型,是因为靶向治疗与传统的化疗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靶向药物对肿瘤的杀伤更精准,杀伤作用更强大,对正常组织的损伤却较小。
正是基于靶向治疗效果好,副作用小的特点,所以迅速在全球得到大力推广,使得很多以前完全没有办法,只能坐以待毙的晚期患者看到了光明。以晚期肺癌为例,以前的患者,平均生存时间在1年左右,除了放化疗以外,就没有其它有效的办法了,但是在靶向治疗问世后,具有EGFR基因突变的这部分患者,只需要口服一代靶向药就能把疾病控制一年左右,后续出现耐药后,如果证实存在耐药基因突变,口服三代靶向药,可以把病情控制再延长一年,即使后续再次耐药,仍然有抗血管靶向药、多靶点药物、免疫治疗或者是化疗等方法等,仍然可以把疾病再稳定一个较长的时间。
但是,不是每个患者都有靶向治疗的机会,有些患者经基因检测确认没有合适的靶点,也就没有合适的靶向药物可用。
肿瘤晚期不可以用靶向药的情况见于两种情况,一种是该肿瘤仍然没有合适的靶向药物,另外一个情况是肿瘤基因检测阴性,这种情况使用靶向药物有效的可能性很小,虽然不是百分之百无效,但首先采取其他的治疗方式是更加合理的选择。靶向药主要就是晚期转移癌症患者,没有手术机会的患者用,如果早中期能手术的反而不要错过手术机会,当然晚期癌症患者要看疾病,看病理,看基因检测结果,选择对症的药,也不是乱用就有效果的。
知识视野和思维局限是在所难免的,所以大家无论是投资理财,还是治病救人,都要问专业人士,不要道听途说,否则结局会有苦果吃。同时也提醒非专业人士管好嘴,乱说话害人是失德行为,不懂别信口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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