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2008年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医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定额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具体事宜可到你所在乡镇民政办咨询。
发达地区可以再次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条件需同时具备:
1、持有残疾人证的精神病患者;
2、正在治疗服药的精神病患者;
3、持有低保证或者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
4、有精神疾病诊断证明和服药发票。补助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基本精神药物治疗费用补助。
1、可以通过乡镇村,社区街道,申请免费住院治疗。2、精神分裂症患者可以办精神残疾证,每月有补贴,在社区可以免费给药,当然这些药都是老药且比较便宜,有的副作用较大,但疗效还是不错的。
3、其他没有特别的优惠政策,有病自已送去医,自已花钱.但是如果是在发病时通过公安送到神经医院进行医冶的,可以办理残疾证,可以申请低保.凭残疾证可以免一半的医药费,低保每年国家有一点点补助.
估计以后国家可能会免费医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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