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不同,可去当地政府官网查询具体标准。
根据《峡山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个人缴纳:
1.农村居民(含暂住人口、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收费30元,由各街办代收。
2.城区居民(已入住主城区的小区居民)每户每年收取60元,由各小区物业公司代收。
洗浴、美容美发、休闲娱乐等场所按经营面积收费,按0.8元/平方米·月计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收。
扩展资料:
农村卫生费的减免政策:
根据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山东省物价局及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相关的规定,对中、小学(含职业中专,不含校办工厂)、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免收垃圾处理费。
目前各地区对居民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式主要是两种:
一种是将垃圾处理费附征于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收费,按照居民消耗的水、电或燃气数量作为计算依据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另一种是通过居民自治组织或者物业管理机构直接向公众收取垃圾处理费。
参考资料:峡山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潍坊市峡山区政务信息网
http://data.stats.gov.cn指标 2013年2012年
国家财政支出(亿元)139,744.26 125,952.97
国家财政教育支出(亿元)21,876.5421,242.10
卫生总费用(亿元) 尚未公布27,846.84
政府卫生支出(亿元) 尚未公布8,365.98
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 (元) 18,929.817,335.6
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工资性纯收入(元)4,025.43,447.5
2元每平方米每月。农村卫生费收取标准2020:卫生部下发的通知要求,因各个地方的收费不同其中,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国家要求的是15元的标准,其中是依照2元每平方米每月进行费用收取,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采取了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预拨标准不应低于70%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