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惠东县人民医院开展体外冲击波碎石术等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惠东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惠东县人民医院开展体外碎石及腔内取石项目收费的请示》悉。根据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医疗价格项目立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3]187号)和市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医疗收费标准的通知》(惠价[1998]6号)的有关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 体外冲击波碎石术收费:
(一)首次碎石:500元/次;
(二)第二次以后碎石:160元/次。
碎石期间需要实行В超检查的不准另行收费。
二、输尿管镜下取石术按惠价[1998]6号文的规定执行,即450元/次执行。
三、 输尿管镜检查按600元/次收费。
四、 纤维膀胱镜+逆行插管(膀胱镜检及技管术)按[1998]6号文的规定执行,即200元/次。
五、 尿道扩张按惠价[1998]6号文的规定执行,即30元/次。
六、 输尿管扩张+电灼术600元/次。
以上项目收费为市定中准收费标,各医疗机构可根据已评定的等级实行上下浮动,从2004年2月3日起执行。
2 浙江省物价局的收费标准,体外冲击波碎石初次是600元,复次是200元。
3 北京市物价局核定碎石收费标准:初碎 1200元;复碎 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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