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生即相互资生和相互助长。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又可称为母子关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为火之母,火则为木之子。
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约束。五行的相克次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生,事物就无法发生和生长;而没有克,事物无所约束,就无法维持正常的协调关系。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动态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发生与发展。
如果五行相生相克太过或不及,就会破坏正常的生克关系,而出现相乘或相侮的情况。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比如,木过于亢盛,而金又不能正常地克制木时,木就会过度地克土,使土更虚,这就是木乘土。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过,使克它的一行无法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所以又被称为反克或反侮。比如,在正常情况下水克火,但当水太少或火过盛时,水不但不能克火,反而会被火烧干,即火反克或反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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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学说认为,五行是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元素,宇宙间各种物质都可以按照这五种基本物质的属性来归类,五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祖国医学借用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内部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用以补充阴阳学说。
五行相生相克 相生,有相互滋生、促进、助长的意思;相克,有相互制约、抑制、克服的意思。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在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母)和“我生”(子)两方面的关系,把它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在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又都具有“我克”(所胜)和“克我”(所不胜)两方面的关系,称之为“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
五行相生之中,同时寓有相克;相克之中也寓有相生。相生相克是一切事物维持相对平衡不可缺少的条件。所以五行生克制化是正常现象。五行中任何一“行”太过或不及,出现异常现象,都可引起相乘或相侮的变化。乘是乘虚侵袭的意思;侮是欺侮的意思。相乘是过度的相克,超过了正常制约的程度,其规律同相克,但被克者更加虚弱。相侮即“反克”,又叫反侮,即本来是自己所能克胜的,却反而被它克胜,其规律与相克正好相反。例如,正常时土克水,若土气虚弱,或水邪泛滥,水就反过来侮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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