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
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
骨折病人的典型表现是伤后出现局部变形、肢体等出现异常运动、移动肢体时可听到骨擦音。此外,伤口剧痛,局部肿胀、淤血,伤后出现运动障碍。治疗骨折的最终目的是使受伤肢体最大限度的恢复功能。因此,在骨折治疗中,其复位、固定、功能锻炼这三个基本原则十分重要。
扩展资料骨折的特有体征
(1)畸形 骨折端移位可使患肢外形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缩短、成角、延长。
(2)异常活动 正常情况下肢体不能活动的部位,骨折后出现不正常的活动。
(3)骨擦音或骨擦感 骨折后两骨折端相互摩擦撞击,可产生骨擦音或骨擦感。
以上三种体征只要发现其中之一即可确诊,但未见此三种体征者也不能排除骨折的可能,如嵌插骨折、裂缝骨折。一般情况下不要为了诊断而检查上述体征,因为这会加重损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骨折
骨折的名词解释为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
本病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病人常为—个部位骨折,少数为多发性骨折。经及时恰当处理,多数病人能恢复原来的功能,少数病人可遗留有不同程度的后遗症。随着影像学检查手段的发展,如磁共振成像的广泛应用,可发现在一些骨骺部位骨损伤仅为骨小梁损伤和水肿,而骨皮质和骨骼整体结构保持完整,既往惯常于把这类损伤称为“骨挫伤”,其归类仍未有定论。
近年来,随着老年骨质疏松症患者二膦酸盐使用的普及,与此相关的所谓“不典型骨折”在临床上时有所见,尤其是股骨近端不典型骨折,对这类骨折的分类、治疗和骨折的愈合过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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