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即按照儿童预防接种的实际执行情况记录其接种的疫苗情况。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证办理流程
1、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需要带好宝宝的户口簿、出生证以及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卡,到居住地点的街道医院儿保科办理《预防接种证》,街道医院会给家长一个小绿本儿,上面有接种每一针疫苗的时间,家长定期预约,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2、在外地出生但在本市居住的孩子,也应尽快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让孩子尽快的补种各种疫苗。若在原地区已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来的预防接种证,根据已接种过的疫苗,安排补种未种的疫苗。
3、家长在办理预防接种手续时,必须把可靠的通讯住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
预防接种证的作用: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国家规定强免(强制免疫)的疫苗是必须打的,即强制免疫的,也是免费的,小孩日后入托、入学甚至出国都要凭打过的接种证办理。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
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它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
《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史的记录凭证。每次接种时要携带,接种人员根据该儿童的预防接种史记录、具体年龄和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决定应当给该儿童接种何种疫苗,并将接种结果的详细信息记录其中。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即在儿童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注意事项
打过防疫针后不要按揉注射部位,也不要立即离开现场,应留下30分钟观察有无反应发生,要让孩子适当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回家后对孩子要注意观察,有时少数孩子会出现注射部位轻微反应,全身轻微发热、精神不振、不想吃东西、哭闹等,一般都不严重,不需特殊处理,大多在1至2天内就会好的,极个别高热或反应过重者,应立即请医生诊治,给予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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