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按照医保比例给予报销。
一、住院医疗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以上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
(二)其他城乡居民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55%的比例支付。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
三、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比例支付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
(二)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三)参保人员在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四)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药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各地肠息肉手术,一般都是属于医保目录里面的报销疾病。但是具体的报销比例、起付线是需要结合当地物价水平、医保政策、医院等级、参保类型综合判断和分析。医保报销比例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社保即城镇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朋友您好:你规划了什么保险啊
大肠息肉(CokicPolyp)是所有向肠腔突出的赘生物总称,包括肿瘤性和非肿瘤性,前者与癌发生关系密切,是癌前期病变,后者与癌发生关系较少。由于这两种息肉在临床上并不容易区分,故常统以息肉作为初步诊断,待病理学检查明确诊断后再进一步分类,因此临床上所谓的大肠息肉并不说明息肉的病理性质,通常临床医生所说的息肉多为非肿瘤性息肉,肿瘤性息肉统称为腺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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