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南东方市招聘市中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条件是什么?

2021海南东方市招聘市中医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条件是什么?,第1张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考核招聘东方市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等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共8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人事关系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招聘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3-5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初级及以上相关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包括已通过职称评审但还未发证的。

3.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在我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累计工作满10年或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5年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3月27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6年3月27日之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1)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或于2020年度辞职的原东方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名

(2)东方市外其它市县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3)东河镇中心卫生院普光门诊部(原农垦广坝医院)、大田镇中心卫生院红泉门诊部(原农垦红泉医院)、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龙潭门诊部(原农垦公爱医院)人员可以报名。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服务平台http://hnyc.pzhl.net/index.php,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自2021年3月13日上午9:00起至3月27日上午12:00止。

2.报名网址:http://hnyc.pzhl.net/index.php。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参照附件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需上传以下附件:

(1)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5)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核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其他要求。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比例的即可进行考核。

4.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系统在2021年3月27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1年3月27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系统将于2021年3月27日12:00准时关闭。

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

四、招聘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分为资格审查和考核等2个环节,2个环节的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学历、职称等资格审查满分40,考核满分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资格审查分数+考核分数。

(一)资格审查阶段(占40分)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未取得证书的提供通过职称评审的有效证明)等进行评分,标准如下:

1.职称分数:高级职称,24分中级职称,22分初级职称,20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职称为准。

2.学历分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6分本科学历14分大专学历13分。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最高学历为准。

(二)考核阶段(占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审查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组织考核工作。考核方式采取问答和实际操作相结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医德医风等方面。考核成绩达不到36分(即考核环节总分的60%)的,不予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资格审查和考核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考核成绩也相同的情况,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在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4)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证明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出具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审人选。政审内容为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政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政审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选报市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  、其他事项

1.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98-2552280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561-3039039

原文网页链接

想要了解更多可加入交流群:网页链接

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索 引 号: -00825305-3/2019-00129分类: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28日 21:59

名称: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公示

文号: 无主 题 词: 无

时 效 性: 有效

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公示

经东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研究,决定将拟任用干部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吉家安,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4年2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副主任技师,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主任职务,拟任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吉承念,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3年12月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1997年1月参加工作,201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港区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拟任东方市港区医院院长,因机构变更,原港区中心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生杰,男,汉族,海南临高人,中共党员,1970年3年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副主任医师,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港区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拟任东方市港区医院副院长,因机构变更,原港区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吴启旭,男,黎族,海南陵水人,中共党员,1975年3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检验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港区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拟任东方市港区医院副院长,因机构变更,原港区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李进结,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0年10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感城镇卫生院(中心)院长职务,拟任感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因机构变更,原感城镇卫生院(中心)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东立,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72年4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96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感城镇卫生院(中心)副院长职务,拟任感城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因机构变更,原感城镇卫生院(中心)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关业宁,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83年1月出生,大学医学学士,主治医师,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东方市中医医院医师职务,拟任感城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泽仁,男,汉族,海南乐东人,中共党员,1980年1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信息技术中二,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感城镇卫生院(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拟任感城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积全,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63年1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副主任医师,1986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东河镇卫生院(中心)院长职务,拟任东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因机构变更,原东河镇卫生院(中心)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符之生,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81年12月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医士,2008年4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东河镇卫生院(中心)防保组组长职务,拟任东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兴健,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主治医师,2011年4月参加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三家镇卫生院内科医师职务,拟任东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陆文理,男,黎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6年5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96年1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天安乡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拟任东河镇中心卫生院广坝门诊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原天安乡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符全强,男,黎族,海南东方人,1984年6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助理医师,2006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广坝卫生院副院长职务,拟任东河镇中心卫生院广坝门诊部副主任,原广坝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符增月,女,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81年9月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2006年10月参加工作,200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更镇卫生院院长职务,拟任四更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因机构变更,原四更镇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姚耀辉,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6年10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执业医师,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更镇卫生院计免组组长职务,拟任四更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高元斌,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89年10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助理医师,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更镇卫生院公卫组组长职务,拟任四更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儒兴,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7年6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执业医师,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1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龙镇卫生院院长职务,拟任大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原新龙镇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清伟,女,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9年7月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主治医师,2011年5月参加工作,200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抱板卫生院副院长,拟任大田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原抱板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圣杰,男,黎族,海南东方人,1983年4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助理医师,2008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抱板卫生院医师职务,拟任大田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吉如虎,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89年9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执业医师,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抱板卫生院医师,拟任大田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平,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4年9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助理医师,1992年12月参加工作,201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大田镇卫生院(中心)副院长,拟任大田镇中心卫生院零公里门诊部主任(试用期一年),因机构变更,原大田镇卫生院(中心)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符文帅,男,黎族,海南东方人,1986年10月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执业医师,201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大田镇卫生院(中心)医师,拟任大田镇中心卫生院零公里门诊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定兴,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77年5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助理医师,1998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广坝卫生院院长,拟任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原广坝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符海,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76年9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执业医师,200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新龙镇卫生院医疗组组长,拟任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于松,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83年1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执业医师,2006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感城镇卫生院理疗医师,拟任罗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大平,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4年12月出生,在职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1997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街卫生院(中心)院长,拟任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变更,原新街卫生院(中心)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罗泰宁,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5年8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街卫生院(中心)副院长,拟任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变更,原新街卫生院(中心)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张文斌,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72年5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主治医师,1992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新街卫生院(中心)副院长,拟任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变更,原新街卫生院(中心)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符以山,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4年2月出生,在职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拟任八所镇卫生院院长。

赵莉,女,汉族,海南东方人,农工党员,1970年9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1990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八所镇卫生院保健科科长,拟任八所镇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和松,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5年11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三家镇卫生院院长,拟任八所镇卫生院副院长,原三家镇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吉丽芳,女,黎族,海南东方人,1977年7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9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边乡卫生院院长,拟任八所镇卫生院副院长,原江边乡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曾卫杰,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0年10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执业医师,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天安乡卫生院院长,拟任新龙镇卫生院院长,原天安乡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起雄,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89年4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助理医师,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新龙镇卫生院医师,拟任新龙镇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裕泽,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67年10月出生,全日制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拟任板桥镇卫生院院长。

陈仁护,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63年5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86年1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拟任板桥镇卫生院副院长。

李兴子,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8年7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助理医师,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板桥卫生院防保组长,拟任板桥镇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朝山,男,黎族,海南乐东人,中共党员,1974年6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助理医师,1994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沙卫生院院长,拟任板桥镇卫生院中沙门诊部主任,因机构变更,原中沙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才大,男,汉族,海南海口人,中共党员,1988年3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执业医师,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沙卫生院副院长。拟任板桥镇中沙门诊部副主任,因机构变更,原中沙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符文敏,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4年6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执业医师,1997年1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侨农场卫生院院长。拟任三家镇卫生院院长。

符振标,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0年9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89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拟任三家镇卫生院副院长。

文臻,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74年5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助理医师, 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东河镇卫生院(中心)副院长。拟任天安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符进警,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92年4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助理医师,2015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天安乡卫生院公卫员,拟任天安乡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符展进,男,黎族,海南东方人,1976年9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 执业医师,1996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公爱卫生院副院长,拟任天安乡卫生院公爱门诊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长宇,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78年11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主治医师,1996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墩头卫生院医师,拟任江边乡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符丽萍,女,黎族,海南东方人,1989年5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2013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江边乡卫生院护士,拟任江边乡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积雄,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71年6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91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抱板卫生院院长,拟任华侨卫生院院长。原抱板卫生院院长自然免除。

曾彩娥,女,汉族,广西防城人,中共党员,1968年11月出生,全日制初中学历,护士,1986年1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侨农场卫生院副院长,拟任华侨卫生院副院长,因机构变更,原华侨农场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罗建英,女,汉族,湖南祁阳人,中共党员,1970年5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主管护理师,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华侨农场卫生院公卫组组长,拟任华侨卫生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麦贤东,男,黎族,海南东方人,1966年11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85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公爱卫生院院长,拟任墩头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原公爱卫生院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曾天雄,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助理医师,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墩头卫生院副院长,拟任墩头社区卫生服务站副站长,因机构变更,原墩头卫生院副院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锡舜,男,汉族,海南东方人,中共党员,1987年8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 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更镇卫生院公卫副组长,拟任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诗辉,男,汉族,海南东方人,1972年10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医师, 1994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拟任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因机构变更,原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孙春英,女,汉族,海南文昌人,民进会员,1973年9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副主任医师, 1994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拟任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因机构变更,原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职务自然免除。

秦子凤,女,汉族,海南东方人,1973年11月出生,全日制中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副主任护师, 1993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拟任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因机构变更,原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职务自然免除。

赵艺琦,女,汉族,海南东方人,1987年12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在职本科学历, 2009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卫健委健康扶贫办主任,拟任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公示期限: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共5个工作日。

接受群众反映情况电话:25522801。

联系地址:东方大道南64号卫健委。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

原文地址:https://54852.com/hy/61985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04
下一篇2023-05-04

随机推荐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