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柔比星、表柔比星,抗代谢物类药物,例如阿糖胞苷。大剂量给药时,应嘱患者多饮水并碱化尿液,以预防高尿酸血症和尿酸盐沉淀。本药有刺激性,不能用于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静脉注射时勿漏出血管外。
包括一些目前机制不明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药物:
(1)细胞分化诱导剂(如:维甲类、亚砷酸等)。
(2)细胞凋亡诱导剂。
(3)新生血管生成抑制剂。
肿瘤治疗中重要的辅助药物:
(1)升血药(如:G-CSF、GM-CSF、白细胞介素-11、EPO等)。
(2)止呕药(如:恩丹西酮、盐酸格拉司琼等)。
(3)镇痛药(如:阿司匹林、扑热息痛、可待因、曲马多、吗啡、芬太尼等)。
(4)抑制破骨细胞药(如:氯膦酸二钠、帕米磷酸二钠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抗肿瘤药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强调了曲马多属于毒品,并明确了曲马多毒品犯罪量刑数量标准。曲马多为第二类精神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双重属性,所以贩卖曲马多并不必然属于贩毒。在贩卖给贩毒、吸毒人员时,发挥的是曲马多的毒品属性,此时,属于贩卖毒品。如果最终是流向病人,发挥曲马多的医疗作用,此时曲马多不属于毒品,不构成毒品犯罪。
一、吸毒条件:
1、行为人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体内含有毒品成分
2、有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使用毒品
3、行为人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其曾经吸食过毒品,戒断反应指停止使用药物或减少使用剂量或使用拮抗剂占据受体后所出现的特殊的心理症候群。
二、吸毒判决程序:
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决定书应当于戒毒人员入所前交给本人。且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戒毒人员家属、单位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可以延长强制,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本(MDMA)等本类毒品(甲基本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
(三)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
(四)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
(五)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
(七)氯胺酮五百克以上;
(八)美沙酮一千克以上;
(九)曲马多、γ-羟丁酸二千克以上;
(十)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五千克以上;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五十千克以上;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一百千克以上;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二百五十千克以上;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五百千克以上;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国家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标准规格生产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被用于毒品犯罪的,根据药品中毒品成分的含量认定涉案毒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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