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甘肃陇南的吴可、吴曼姐妹俩做梦也不会想到,她们的母亲,年仅50的陈小花因为身患痔疮,慕名前往绵阳肛肠病医院就诊,在手术9天后,母亲却在医院里不幸过世。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绵阳肛肠病医院以及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一、女儿跨省带母亲治疗痔疮吴小花一直生活在农村,女儿吴可则在绵阳工作了三年多。这次母亲患病,作为女儿希望可以让母亲得到最好的治疗。开始的时候她准备带妈妈去绵阳的另外一家医院看病,但因为需要排队,后来听说绵阳市肛肠病医院在治疗肛肠方面非常有名,是“全国十佳肛肠专科医院”,于是,在经过和家人的商量后,决定带母亲去该院治疗。
在绵阳市肛肠病医院,陈小花被诊断为痔疮,需要手术治疗。姐妹俩称,手术过后医生告诉她们非常成功,可是母亲在术后却出现呕吐、腹痛等症状,医生在此时却还一直说这是正常现象。一直到母亲去世前的那天上午,才通过会诊被确诊为肠梗阻。12月7号的上午,俩姐妹和她们的亲属忍痛签下了尸检同意书,她们希望可以找出母亲死亡的真相,给母亲一个公道。
二、医院需承担责任吗?据吴曼、吴可姐妹俩叙述,在母亲术后出现症状后,她们也曾有过把母亲转院治疗的想法,但医院里的医生、护士都说这是正常现象,所以她们就没有转院。而在12月3日凌晨的抢救过程里,医生给她们拿来的简易呼吸气囊居然是没有储氧袋的,输液时连输液瓶都是倒挂的,输液管还缠在了母亲的身上。总之,现场的一切混乱不堪。
现在,姐妹俩已经签署了尸检同意书,希望可以借此给去世的母亲一个公道。医院、医生和护士各自需要承担怎么样的责任,需要等尸检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但是,一个因为痔疮入院治疗的中年女性就这样丢了性命,要说医院没有责任相信谁都不会同意的。
吴曼认为,痔疮手术是一个不算复杂的手术,肠梗阻也不是疑难杂症和急症,绵阳市肛肠病医院在对母亲的治疗和抢救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对母亲的死亡负有重大的责任。 这个事情是这样子,死者的女儿吴可听说绵阳的绵阳市肛肠病医院很擅长治疗痔疮,因此让自己的母亲陈小花从甘肃来到这里治疗,没想到做完手术9天之后却死亡了。
11月22日的时候,陈小花从甘肃坐车来到绵阳,在23号的时候去到医院就诊,看完诊之后,医院就对陈女士进行了手术。手术之后也一直都是遵照医嘱,但是没想到就在11月29号的时候,患者开始出现腹痛以及呕吐等多种症状,患者女儿无可告知了医生之后,医生则说这是正常现象,让他们不用担心,但是没想到在12月2日再进行检查的时候,被诊断为肠梗阻,诊断后第2天宣告死亡。
对陈小花死亡的这件事情,陈小花家属认为这是因为医院在治疗以及抢救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导致死亡。因为我和母亲在术后出现各种症状的时候,医生一直跟他们说是正常情况,做了抽血之后化验出来的结果也是正常。而且当时发生症状的时候,医院并没有值班医生,而且在抢救的过程中,他们的医疗设备也并不完善,抢救过程也非常混乱。对这件事情现在卫生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同时也委托了第三方进行尸检。
在选择医院的时候,最好是去当地的大医院,大医院更加可靠,专业度更高,而不是随意选择专科医院,更不能随意听信网上的评价,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一不小心可能就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楼上的几位说话不太负责任哦。首先我是女嘀,再者我得过痔疮,最主要的是我做手术后好了,已经好几年了既没有复发也没有什么不良反应。我是在中医院检查的,新浦的痔疮科中医院要比其它几家好一点,但手术还是在姑妈介绍的一家私人诊所做的,是个女医生,手术非常好,姑妈说她们报社的人得了痔疮几乎都是在这家做的手术。她家的手术和医院的比起来最关键是不用每天换药,因为痔疮手术最痛苦的就是每天换药,我舅舅是在中医院做的,说每天换药就跟上刑一样。这都是我的亲身经历,仅供楼主参考,还有一点这家诊所的费用不走医保,全是自费。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