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医院担心救治完之后,害怕家属可能会找各种理由搪塞甚至逃避缴费,出逃的情况也确实存在。因此, 社会 的习惯性规则就是手术之前先交费,住院之前交押金。因此, 社会 上有些人认为,如果交不起钱,医院不给手术,死在病房,医院没有责任。
这实际上是完全错误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给手术让病人死在病房,这绝对是违法行为。一般来说,轻则赔款,重则吊销医院执照。
第一,国家卫计委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非常明确,先行急救,不得因为费用问题延误院前医疗急救。
第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修订)
相关宗旨里面,救死扶伤的基本原则肯定不是“不交费不救治”。
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完全没有说必须交完费之后才能抢救。这就是为什么国家专门出台《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并没有说院内急救办法的道理。院内的危重病人,必须要立即抢救。
美国的急救费用更贵,可能简单的救护车拉你走一趟就需要几千美元。救治制度一般是先治疗,然后回家坐等相关费用明细。
虽然医疗机构虽然也担心收不回费用,这是 社会 习惯改变不了。个人也不用担心医院会胡乱编造费用,因为各种处罚非常严格,不诚信的医疗机构都被罚破产了。
大家都知道美国人收入很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四万美元,可是平均每年花在医疗费上的支出是9000到1万美元,差不多1/4的费用用来救治。实际上更多的是人们花钱去购买医疗保险,得了疾病有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去商谈治疗费用,自己安心治疗就可以了。大家越有钱,医疗费上花费的就越多。这是 社会 的基本规律。
因此,如果我们 社会 诚信体系比较完善,任何人都不可能逃避费用的话,也就不会出现先交钱,再手术这样的尴尬了。真正交不起钱的人,让他们得到救治,也是一种 社会 美德。
这个问题,我算是亲眼目睹过,之前家父不慎感染肺结核脑膜炎,生病住院期间,看到太多的生命一个个离去,父亲在医院住院半年有余才出院,花了多少医疗费就不透露了。
交不起住院费的一个人没有死在病房,但肯定死在了家中或回家的途中,跟死不死在医院其实没多大区别,反正都是因为没有钱继续医治而死了。当时病人去医院已经是完全昏迷状态,无意识,检查后医生说不及时治疗的话不会活过3天就归O了。当天是晚上,他儿子东借西借凑了4500元交了住院费,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医生告知要缴住院费了,不缴费就要断药了,还限时间,在时限内部续交住院费就要让把病人搬离病房,腾出病床给其他病人,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
他儿子20来岁,应该没有什么收入更不谈积蓄了,病人45岁男性,体型不胖不瘦,生病原因记不清了,是云南与广西交接处的人。
限定的时间大学两三个小时很快就到了,但是他的儿子还是没有凑到住院费,看到他辗转的无奈,无助,对于我亲眼目睹的人来说,也是有心无力,因为家父还躺在病床上每天还需要高额住院费。后面只能叫来亲朋好友将其抬离病房,所有人都沉默,没人多说什么,很麻利的就弄走了,没人哭的撕心裂肺,(也看到很多哭得撕心裂肺的有机会跟大家讲讲经过)他们都选择了接受现实,把他弄走,等待死神的到来。
这个案例说能怪医院吗?见死不救,从道义上可以怪,从医院角度来说给钱就医不给钱就不医也没错。归根结底错在自己没有 健康 意识而病倒了,又没钱,只能选择认命。所以奉劝世人对自己的 健康 管理非常重要,一定要有 健康 意识,一旦病倒了全家遭罪,甚至丢了自己的生命。
说到医院,我至今还会想到前一段时间网上暴出的“走廊医生”,这个“走廊医生”就是有良心有道德的医生,被医院领导搞得有班没法上,坐在走廊里看报纸!我亲眼看见福建肿瘤医院的医生,(因为那时我妈生前在那边住院)每天做完手术从手术室出来就对那些护士“庄严宣布”今晚请客!因为他们手术室里的人每人都有红包。红包大小不等,见者有份。现在的医院不管哪里,有道德吗?还用绑架吗?我爸爸生前有高血压,在福建三明市第一医院住院期间,一个高血压患者,要做心电图,核磁拱震!cT,尿检,血检,反正所有项目都要检查,就差没进妇产科了!你们说,这些是人吗?
作为一个 财经 工作者,自已身体也出现不少问题,也住院做过两次大手术,大道理我这儿不多说,只谈我自已的一点经历。
我觉得这种情况很难出现,因为医院都是每天对病人的缴费一结算,一旦发现费县不够第二的支出,就会催着病人家属交钱,如果交不了钱就停药;再或者就动员病人出院,在医院似乎没有太多感情可讲的,有钱才是硬道理,没有钱是住了医院的,大医院排除等候住院的人很多很多,医院也真的不在乎少数交不起钱的病人。
我有一个同事,前几年做心脏病发作,到省内一家大医院住院,人都动不了了,由于住院要交40万元押金,一时筹集不了钱,办不了住院手续,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医生根本不会管你。一直等了一天后他小舅子带来足够缴纳医院的押金,才办理好的住院手续,医院才开始进行救治。
所以如果像这种情况发生,医院肯定是不想担责的,因为从法律上打官司病人的家属是打不赢的,如果说得好的话,医院最多出于人道主义给病人家属一点安慰金了事。
当然,这事也不能全怪医院,现在医院是这种管理体制,科室及医生如何手术了,过后收不到金,可能医院要扣科室和医生的钱,医生也不敢冒这个风险的。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解决公立医院的盈利问题,国家建立一种对危重病人的医疗救助机制,这样的事情才不会发生,普通民众身患重大疾病时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医院不是慈善机构 没钱做手术 只能等死了吧。医院有什么责任?好比一个老头躺在地上快要被烫死了,只要路人拉一把起来就好了 但是没有人出手相助 都在旁边看 最后老人死了 是不是每个路人都要负责呢。
有一次我在医院 发烧40度 要去医院办卡 缴费之后才能拿药物挂吊水。当时在宿舍 发烧严重 急急忙忙下楼去医院,手机没有拿 银行卡也没用拿 缴不了款,医生也没有办法 让我打电话给朋友送钱过来,我借了一部手机打电话最后同事送钱过来 交了款才进行治疗。没见款之前 只能在大厅干等着,没人会来问候一下 可怜一下。
有一种情况就是急救,突发状况 突然送进来一个病人 急需手术 又没有家属和朋友 这个时候先手术 术后会安排人对你进行收款 催款。如果你手术之后不缴款 就等着坐牢吧。
你是在医院住了几天 观察了之后 需要手术 又没有钱 这个时候你只能等死吧。不要抱有希望了,医院不会做手术的。
这个我知道,前些日,我去医院探望病人,到医院,要过一条胡同,那条胡同很繁华,商家林立,是到医院必经之路。东北的四月份,还有些寒意,巷子的北侧,人行道上,躺着个老头,盖着被子,也不知睡着了,还是昏迷不醒。他旁边,跪着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前面放着纸盒,行人路过,便知其意,将钱投入盒中,男子神色凄苦,给他钱时,也不说话,只点一下头。这老头,我猜大概是他父亲,男儿膝下有黄金,为救父,倘若这一跪,能救父一命,也值了。
如果真的出现了题主所说的场景,那么医院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按照大部分医院的诊疗流程,通常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具体解释如下:
情况1:如果危重患者到急诊就诊,病情到了刻不容缓需要立即手术的程度,这种情况一般是会和医务部门报备走绿色通道直接推入手术室进行手术的,不会因为费用问题而延迟手术。
情况2:如果病情紧急需要尽快手术,但并非刻不容缓,这种情况通常是在急诊完善术前检查和初步治疗,然后交住院押金办理住院,收入病房后再手术。如果患者一时间凑不够住院押金,可以和医务部门报备后办理欠费入院,随后再补交住院押金。如果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耽搁,延长的也是患者在急诊维持治疗的时间,在这期间如果病情加重,那么就发展成了情况1,通常也会立即手术的。
至于题主所描述的情况,我个人暂时还没有遇到过。只能根据自身经验,给出上述回答。
法律分析:随意下达医嘱、下达医嘱后未查看、医嘱延迟。原因分析:医护缺乏沟通、医嘱错误、手术连台。漏执行、查对不严、沟通不畅、延误处理。原因分析:护士主动性差、没有看到新增医嘱、转抄医嘱错误、审阅医嘱被打扰或分心、 护士之间缺乏沟通、特殊医嘱未交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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