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离婚,这说明你还是对你的另一方还是有感情的,在法庭上最简单的问题是,讲事实,摆道理
你可以在法庭上当面陈述我对我的另一半还是有感情的,而且我的另一半对我的感情还没有破裂,而并且保留你的微信证据,或者是说你们之间的语音记录,一般打电话的时候也可以进行语音录音的,这些证据会保证你跟你另一半的感情没有破裂,有干有这些陈述的话,或者说还有小孩要抚养的话
一般现在的民法典有一个最新的离婚,如果双方不同意离婚,有一个离婚冷静期,大概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但是你要在法庭上,但是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实没有破裂
在法庭上怎么说都是假的?只有摆事实讲道理,或者讲证据才可以,避免离婚
1、女方坚持离婚,男方反对离婚,女方最佳诉讼方案:A、尽量向合议庭出示能够证明双方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或者属于婚姻法32条规定的依法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5种情况的客观证据,以实现首次起诉就准予离婚的目的,避免重复起诉,增加诉讼成本。
B、如果客观情形是男方存在,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女方为无过错方,女方应当尽量搜集并掌握能够反映上述客观事实的确实有效证据,以向合议庭证明对方为过错方,并主张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3条、32条、43条、45条、46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精神与身体造成的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3、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4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2条、28条、29条、30条
如果 老公不愿意离婚 ,妻子可以通过 向法院起诉 申请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 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 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 离婚当事人 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