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彩礼钱简介
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结婚不讲财”,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结婚彩礼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淡化状态”。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婚姻作为中国人的头等大事,“结婚彩礼钱”逐渐被中国老百姓重视,受西方婚姻文化的影响,“结婚彩礼钱”由新郎单人承担改变为新郎和新娘共同承担,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受之影响,提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而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
二、结婚彩礼钱包括什么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结婚彩礼钱”,一词跃然于中国社会婚姻风俗中,在20世纪70年代末,“结婚彩礼钱”主要花费区域是有四大件之称的“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后人沿用“四大件”之说,表达“结婚彩礼钱”的内涵。
70年代
20世纪70年代“四大件”具体包括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人们也形象地称其为“蹬蹬、转转、听听、看看”。
80年代
20世纪80年代“四大件”是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电风扇。
9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四大件”是在80年代基础上稍微有点调整:冰箱、彩电、空调、洗衣机。
00年代
三、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由于司法解释中引用的“彩礼”是一个非法律概念,在处理彩礼纠纷的司法实践中首先应正确理解把握彩礼的实质涵义。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彩礼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婚俗,到现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来看看彩礼是什么意思?
一、彩礼是什么
1、含义
古时候,如果男女缔结了婚约,那么男方则会出于礼貌赠送彩礼钱给女方父母,这笔钱是结婚聘礼,也是彩礼最开始的来源。彩礼钱主要是男方为了向女方父母表示诚意,感谢他们将女生养育成人,也是表示对女生的尊重,因为尊重和认可女生,所以才愿意给这笔钱。
2、讲究
(1)范围
彩礼钱不单单涉及到金钱,像我们常说的结婚三金也属于彩礼一部分,按照大范围来说,有时候房车也属于彩礼一部分。
(2)金额
给女方彩礼钱多少金额是固定的,因为每个地方经济水平不一样,风俗习惯也不一样。不过彩礼钱一般都会选择吉利数字,图个好彩头。
(3)时间
彩礼是下聘礼时候男方当面给女方,如果双方要举行订婚宴的话,就选择在订婚宴上给女方。有的地方不流行订婚宴,所以选择在婚礼前一天或者是当天给女方。
二、彩礼包括什么
1、礼金
彩礼的大头一般都是礼金钱,这笔钱是男方为了表达心意给女方父母的钱。根据男方经济条件跟当地风俗来给,一般是几万元到几十万不等。给礼金一般会选择一个吉利数字,如66666元、88888元或者99999元等。
2、三金
结婚前一般男方是要给女生购买三金的,三金一般是黄金饰品,不过近几年来一些新人不再将三金饰品局限于黄金了,还会选择玉镯、铂金戒指等饰品。
3、礼品
下聘礼的时候,为了表示诚意还需要准备一些礼品,一般是高档白酒、和一些海鲜干货,如鲍鱼、海参、干贝等等。有的地方会选择“四样礼”或“八样礼”,具体根据当地风俗来决定。
4、蜡烛
送彩礼的时候,最好是戴上6对炮竹、一对龙凤烛,在新人婚礼上会用到,主要是表达喜庆和美好的意思。
总结:
本文详细为大家介绍了彩礼是什么,以及彩礼包括什么,相信大家对于本文都有了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结婚前男女双方给付财物古今中外皆有,现今各国法律也有规范。而彩礼问题,是我国民间一种千古习俗,发展到今天,由于各地习惯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其目的作用、范围和主体更为复杂,根据我们当地的风俗习惯,彩礼一般具有如下特征: 1、目的作用。彩礼给付不只是订婚时给付,不经过订婚程序直接结婚的也要给付。彩礼一般由男方给付女方,是对女方抚养教育的补偿,对女方父母赡养的预支,为女方制办嫁妆和酒席等开支。女方接受彩礼后,根据习俗也需回馈男方礼品,如西装、皮鞋和摩托车等,这种财产来往是不平等的,来多去少。彩礼给付接受后,当事人确立了恋爱关系,若双方再与他人(她)恋爱,则要承担彩礼归属的风险。 2、范围。彩礼给付的形式一般为现金和物品(包括具有纪念意义的金器),它的名称一般为聘金、见面礼、折娘衣和酒水钱(有的全部用钱折,有的直接拿鱼、肉和酒等),送节礼(端午,中秋、春节几大节)和各项金器(戒指、项链、耳环和手镯等)。 3、主体。给付方一般倾全家之力和积蓄,有的由父母借债置办彩礼,接受方为女方及其父母。若因彩礼负债一般由父母或结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偿还。 4、彩礼支出。接受的彩礼一般用于购置嫁妆,回馈男方,制办酒席。开支后一般所剩无几,有的女方还要“倒贴”。 5、地域。一般为广大农村,经济较为落后的贫困地区,最容易产生彩礼返还的纠纷,经济发达、富裕地区或城市一般也不会诉讼,双方理让解决。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